狀態廣告

搜尋此網誌

2010年6月2日 星期三

金錢型保險金信託 保險金信託簽約金3000元 信託資產門檻國泰世華30萬、遠東銀行50萬

退休金…信託指定用途 更有保障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
2014.08.11 04:15 am

高齡者的保險、醫療規劃,如果透過信託制度給付,會更有保障。

辛苦工作,好不容易累積一筆退休金,但最後會不會自己用不到呢?銀行業者指出,市場不缺累積退休金的工具,缺的,可能是民眾「保障」退休金的意識。

許多人總是討論如何累積退休金、如何讓退休金變大,事實上,從存款、基金、房地產到保險,準備退休金的工具已很多,但能「保障」退休金的工具並不多。要完備退休金理財,應該再加一個機制,那就是「信託」。

信託讓民眾無感,尤其很多人認為,這是高資產族的專屬工具。但在台灣做信託,其實是很幸福的一事件,因為銀行已拚了命將信託資產門檻降低,像國泰世華信託資產門檻只有30萬元、市場最低,遠東銀行也只要50萬元起,信託已不再是高資產族專利。

信託,如何保障退休金?退休金交付銀行信託後,便由銀行依照契約的約定來管理運用;「退休安養信託」主要可約定每隔一定期間,例如可「每月」領固定生活費、醫療費、養護機構費及看護費等,確保退休金「專款專用」在自己身上。

若要建立「退休安養信託」,最好找一名信託監察人,多半是指定子女或信賴的親友,或社福團體擔任;這是避免老人家若未來老化或生病,可能言語表達不方便。

因為信託契約若要變更,須經信託監察人同意,可共同為信託財產把關。另外,若當事人獨居,信託監察人也會定期去探訪老人家近況,並回報給銀行。

年紀多大須做信託?建議60歲左右,就可做退休安養信託;但也有人認為,自己腦筋身體都很好,有餘力看管自己的退休金,也可等到65歲或70歲再做。

退休安養信託,多數都是「金錢型」,亦即,民眾會把一筆錢,例如數百萬或千萬元,放到銀行信託;但銀行也說,近年來,除了金錢型安養信託之外,也有民眾拿「股票或不動產」來做信託,目的除了保住老本之外,也包括未來的傳承規劃。

至於信託收費,各銀行都會先收一筆「簽約費」,每年再依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收管理費,例如信託資產的千分之3到5。信託資產會再投資到基金或銀行定存,目前銀行1年期定存利率約1.3%,拿定存利息來付管理費,都綽綽有餘。

父母透過信託 增強子女財產安全保障
記者曾鈺庭/報導

即使已為年幼的子女準備了一筆資金,但仍擔心無法陪伴孩子成長或這筆無法讓孩子有效運用的父母,銀行業者建議父母可透過「信託」來增強子女財產安全的保障規劃。

「信託」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個人為了保障自己及子女等家人的財產安全與生活,可將名下財產交付信託予銀行,由受託銀行依約定方式管理信託財產並提供給付,以達到落實照顧自己及家人的心願。目前銀行特別針對兒童理財提供諮詢服務,推出了「愛的信託」及「保險金信託」等商品。

國泰世華銀行指出,父母透過「信託」利用每年220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度,將金錢分年贈與至指定的信託專戶,作為子女生活教養的財源。就給付項目而言,更可以設計成正向的誘因,例如獎學金、留學金、工作獎勵金或創業金等,以鼓勵子女努力向學及認真工作。

至於「保險金信託」則是當未來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會將保險金直接撥入銀行信託專戶,再由銀行依信託契約約定管理運用該保險金,並按期提供給付以照顧受益人的生活。此規劃可以降低年幼子女的保險金被挪用、管理不善或不當揮霍等風險,為保險金多加一層保障,很適合家有年幼子女的家庭使用。

有保險就夠嗎? 保險金信託協助重病者無後顧之憂
日期:2010/06/01 10:40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隨著國人保險觀念的進步,目前平均每人擁有2張以上的壽險保單,不過,有了保險就夠了嗎?保險金是否用在自己親人身上,才是國人應關切的課題,因為保險公司是依照保單約定理賠,但是當受益人是缺乏財產管理能力的年幼小孩時,保險金就有可能遭他人挪用或詐騙,導致想要照顧的親人沒有保障,其實這個難題可以透過「保險金信託」就可解決。

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經理張齊家指出,所謂 「保險金信託」是以保險理賠金作為信託財產,也就是保險金的受益人事先約定將未來可領的保險理賠金交付信託,當未來被保險人不幸死亡時,保險公司會將保險金直接撥入受託銀行的信託專戶,由銀行依約定管理、運用及給付受益人保險金,因此。透過「保險金信託」就可以落實國人運用保險金照顧家人的心願。

根據信託公會資料顯示,「保險金信託」規模近3年(2007至2009年)大幅成長105%,目前信託金額約1億5000萬元,但是與全國每年壽險死亡理賠金額600億餘元相比,差距仍大。

張齊家表示,近年來「保險金信託」的成長,很多是來自客戶罹患癌症等重病時,非常擔心自己所買的保險,是否能在身故後照顧到親人,而在醫院病床前緊急安排「保險金信託」,讓客戶能預先規劃未來保險金的使用方法,如此一來,客戶也能安心養病,無後顧之憂。

張齊家說,信託並不是有錢人的專利,尤其像是「保險金信託」,簽約金3000元,就可以預先安排未來保險金的使用方式,避免遭他人挪用或揮霍等事情發生,為保險多加一層保障。

張齊家特別以個案說明,今年年初就有國壽業務員緊急通知一名客戶是癌症末期的單親媽媽,因為擔心年幼的女兒未來無法管理理賠金,所以就安排在客戶病床前簽立「保險金信託」,2個月後客戶不幸病故,身故理賠金就直接進入了信託帳戶,專款專用的來照顧這位年幼小孩。

張齊家提醒,若身邊朋友已罹患重症,並且十分擔心未來保險金可能無法用來照顧受益人時,則可以立即安排「保險金信託」,讓保險的功能得以發揮。

保險金信託 身後大保障
日期:2010/06/07 04:11
記者李靚慧/專題報導

多數父母買保險的目的,是希望一旦自己不幸提早離開子女,子女能夠藉由保險理賠,持續穩定無虞的生活,不過,如果子女當時未成年,大筆的理賠金很難不被其他親友覬覦,近年來許多銀行積極推廣「保險金信託」業務,讓一般中產階級,也能完全掌握自己身故之後的理賠金用途。

國泰世華銀行指出,所謂「保險金信託」,就是以「保險理賠金」作為信託財產,由保險金的受益人,事先約定將未來可領的保險理賠金交付信託,當未來被保險人不幸身故時,保險公司就會將保險理賠金直接撥入受託銀行的信託專戶,由銀行依信託契約的約定,管理、運用或給付受益人保險金,藉以落實被保險人希望「以保險金照顧家人」的心願。

不過,要與銀行簽定「保險金信託」契約,必須注意哪些重點?首先,必須「設定信託到期日」,例如將日期設定在受益人成年之後,但國泰世華銀行提醒,為了避免受益人剛成年,尚未建立正確的理財觀念,或是擔心理賠金遭揮霍濫用,最好將信託到期日設定在25歲、甚至30歲後才中止。

其次,必須與銀行約定,一旦信託契約生效,進入信託之後的金錢,該如何管理運用?例如資金放定存,或是投資哪些類型的商品,銀行業者建議,為了避免因投資失利造成本金虧損,最好是購買保守型商品,實務上多數信託客戶,都要求理賠金直接放定存。

此外,在簽定信託契約的同時,也需確定未來保險金的給付方式,例如僅按月支付生活費、每學期支付學費、有需要時支付醫療費用等基本生活所需,或是每年支付一次出國旅遊費用,這必須依照保險理賠金的總金額高低、受益人人數多寡來詳細規劃,避免因為給付項目過多、過於頻繁,讓保險理賠金迅速用罄。

為了避免年幼受益人的保險理賠金被法定監護人挪用,銀行業者也建議,可委請親友中有責任感的人,擔任信託監察人,約定未來「保險金信託」契約的變更或提前終止,均須經信託監察人同意。

為了確保未來理賠金能順利進入信託專戶,信託契約簽定後,也需定期檢視,是否有新增保單或需變更保單受益人,有任何變化都需即時通知受託銀行與保險公司,以確保未來所有的理賠金,都能順利撥入信託專戶。

信託業務 成長空間大
日期:2010/06/07 04:11 記者李靚慧/專題報導

儘管在銀行業者積極的宣導下,愈來愈多民眾了解「信託」業務的重要,但業務成長幅度卻仍相當有限,中國信託分析,主要原因在於,國人多在年輕時就開始買保險,覺得要實現信託契約(被保險人身故),似乎還有很長的距離,因此沒有立即簽定信託契約的急迫性。

根據信託公會的統計,國內保險金信託業務,在2007年時僅有7000萬元的規模,但到2009年,業務規模已成長至1.5億元的水準,成長幅度達一倍以上;不過,與國內一年600億元的壽險死亡理賠相較,仍有極大差距,顯示保險金信託業務,似乎還有極大發展空間。

為什麼國人非常喜愛以保險商品理財,卻不想「順便」簽張保險金信託契約?中國信託指出,假設一對年輕夫婦,30歲時子女出生,因此決定加強自身的壽險保障,銀行這時若建議他們,可以同時簽張保險金信託契約,以保障家中年幼子女的權益,但多數客戶會覺得,「保險金要進入信託,應該是2、30年後的事,現在簽約還得先繳3000元的簽約金,似乎有些不划算」,因此,少有民眾在買保險的同時,就簽定信託契約。

國泰世華銀行依據自身的業務經驗指出,近年來「保險金信託」的成長,多數是來自民眾罹患癌症等重病時,因為擔心自己未來的保險理賠,恐遭他人挪用,無法在身故後照顧到親人,才緊急找銀行規劃保險金信託契約,因此多數的合約都是在醫院病床前緊急安排的,這些契約通常簽定後不久,就因客戶往生而開始執行信託契約。

事實上,除了保險金需要信託規劃,保險金以外的遺產,也可以藉由信託契約來安排,銀行業者提醒,保險金以外的遺產,可以透過「遺囑」來「信託」,也就是說,立遺囑人根據民法規定的方式,透過自書遺囑、公證遺囑或代筆遺囑,成立一份有效的遺囑,並在遺囑中,載明信託相關事宜,未來繼承人及遺囑執行人就可依照遺囑內容,管理遺產並提供信託給付,以達到照顧受益人、保護財產等目的。

保險金信託 防詐防爭產
2010/7/9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

台灣2009年底壽險投保率達到204.84%,平均每人約有2張保單,但不是買了保險就一切安心,保險金如果沒做好妥善處置,後續還是可能有很多料想不到的問題。

爭奪、詐領保險金的事件並不少見,甚至有受益人恣意揮霍保險金,或因身懷鉅款遭歹人顗覦,顯示事前若沒有將保險金做好安排,可能會惹禍上身。保險若再加上信託,也就是將保險金交給銀行來作專業管理運用,保險金遭到「不測」的風險可大幅降低。保險結合信託,更能預先為自己及家人做好周全保障規劃。

目前一般的保險加信託,是將保險金直接撥付到銀行信託帳戶,受託銀行再依要保人的信託契約指示、分配給受益人;不過,受益人仍有權向保險公司請求直接把保險金領走、中途攔截,這樣的信託契約等於白訂了。

但近年有一種「先信託、再保險」的金錢型保險金信託,可以避掉相關盲點以及風險。透過這種改良式的保險金信託機制,要保人當初所訂的信託契約具有高度掌控性,受益人不能中途終止,外人也難「分一杯羹」。金錢型保險金信託不但是「他益型」、也是「自益型」。根據業者統計,辦理金錢型保險金信託的人,除了以自己為受益人,主要仍是以照顧子女為主,其次依序是配偶及父母。

保險加信託 照顧所愛的人
許瀞文/台北報導
2006/12/06 18:58

梅嶺死亡車禍,造成許多家庭破碎,更有家庭是父母親雙亡,留下稚子嗷嗷待哺,雖然有保險金理賠,但也不見得真正能用到自己所愛人身上,銀行表示,為了避免這種突發事故,家長在簽保單時最好能同時做保險金信託,子女才能在最有保障情況下,生活無虞長大。有很多父母親在簽保單時,目的是照顧自己下一代,銀行指出,保險一定要再加上信託,並寫清楚出事後,保險金規劃方式,小孩才能有妥善照顧。從前幾年空難事件中發現,父母親雖然留下千萬保險金,但因為小孩未成年,沒有保險金支配權,突然出現很多自稱是小孩監護人的長輩,要自願照顧小孩,但到最後,保險金是否真的有用到小孩身上,或者被長輩散盡,都不得而知。

第一銀行表示,為了避免這樣的狀況,最好可以在買保險時,到銀行加簽保險金信託,並且增加一位自己信得過的信託監察人,可以監督銀行或受託單位有沒確切執行信託內容。信託內容該如何擬定?舉例來說,父母親可以在信託契約中明確指出保險金使用方法,如每個月撥多少錢做為小孩生活費、大學畢業撥多少錢當深造基金等,萬一真的出險,受託機構也會依照當初擬定內容執行,確實照顧到自己下一代。

第一銀行也表示,不僅是自己買的壽險可以做保險信託,連出國前到機場買的旅平險,也可以做保險金信託,只要在簽信託契約時,加簽一份「增加信託財產合約」,就可以將保險金都納入信託帳戶中。

簽訂信託契約手續費該如何計算?國泰世華銀表示,一般訂價是3000元,若契約內容較複雜,也可能會往上調升。

父母雙亡 保險理賠大不易
吳佳晉/台北報導
2006.12.06/工商時報

有「20年來最大傷亡」之稱的高雄鼎金國小梅嶺車禍事件,造成12個家庭破碎,4家夫妻雙亡留遺孤。壽險業者指出,依照實務經驗,父母雙亡,增加壽險業者不少理賠給付的困難,建議保戶投保時,記得要清楚填寫保單受益人,或隨時視實際需要變更受益人,才能讓身故保險金留給最想給的人。

這次梅嶺車禍事件,其中錢崇德一家4口走了3口,只剩下錢小妹,錢爺爺白髮人送黑髮人,天倫永隔,令人忍不住跟著落淚。壽險業者指出,就實務經驗來說,父母雙亡,增加不少理賠給付困難,尤其是父跟母在投保時,同時填寫對方為保單受益人,這時就容易衍生不少理賠問題。

中國人壽表示,以錢家為例,若錢父、錢母投保時,同時填寫對方為受益人,這時候,保險理賠金就落到唯一生還的錢小妹身上,但因為錢小妹尚未成年,所以保險理賠金就由法定監護人代管。

新光人壽指出,按照民法繼承篇條文規定,法定監護人也是有順位的,第一順位是指跟未成年孩子同居的祖父母,其次是家長,再來才是不與未成年孩子同居的祖父母。

壽險業者透露,曾經有個父母雙亡的案例,該未成年兒童在戶籍登記的祖父母主動去跟某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很快把錢領走,但其實這名未成年兒童平時是跟外公外婆住,等到外公外婆後來提出申請,才發現錢已經理賠出去了,後來雙方告上法庭,法院判定保險公司必須再給付理賠金給這孩子的外公外婆,事情才落幕。

瑞泰人壽表示,規劃保險受益人時,常常出現「沒有指定受益人」的狀況,這問題通常發生在保戶參加旅遊投保旅行平安險時。由於未指定受益人,若被保險人身故時,該筆保險金將做為被保險人的遺產,會納入遺產稅的計算基礎裡,屆時親人將無法享受保險免稅的好處。

臺北市國稅局:信託財產發生之收入,受託人應於所得發生年度,分別計算受益人之各類所得額,轉開扣繳憑單予受益人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01231 17:37:41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信託財產發生之收入,受託人應於所得發生年度,按所得類別,減除成本、必要費用及損耗後,分別計算受益人之各類所得額,由受益人併入當年度所得額,依規定課稅。

該局說明,受託人應將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依規定計算受益人所得額,併同股利憑單上所載之可扣抵稅額,於所得稅法第92條之1規定期限內,填發股利憑單予受益人。

該局指出,最近查核信託案件,發現有部分受託人就信託財產產生之收益,未按所得發生年度轉開扣繳憑單,違反所得稅法第111條之1第3項規定,被處罰鍰。

該局呼籲,信託受益人如接獲轉開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及相關憑單,應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一併列報,以免因漏報被處罰鍰。

聯絡人:信義分局郭課長;電話27201599分機300

寶滬深ETF獲多家券商青睞 熱中發行認購權證
日期:2010/09/07 19:47 記者楊伶雯/台北報導

台灣近期掀起海外權證發行熱潮,寶來投信投資產品中心總監黃昭棠表示,寶滬深ETF自發行以來規模不斷增長且流動性良好,獲得國內多家大型券商如寶來證、群益證、台灣工銀證券等青睞,目前已獲得授權同意發行,正待授權的券商還有8家,合計共有11家券商加入發行寶滬深ETF權證行列。

寶來投信指出,P-shares寶來標智滬深300基金在今年6月獲准追募100億元額度,基金規模上限衝高至200億元,該檔ETF總受益權單位數從2009年8月的3.77億增長至今年8月底的7.27億元,大幅增加92.8%,總受益人數1.86萬人。

由於寶滬深ETF規模不斷擴大,加上流動性佳,在市場需求暢旺下,寶來投信樂意與多家券商合作,授權同意發行寶滬深ETF的相關權證,再締造跨境ETF交易標的之投資新典範。

黃昭棠認為,寶滬深ETF的權證發行與其交易方式,可以讓投資人更為靈活操作,不論是以避險角度或是交易策略的角度,權證可視為ETF的另類衍生性投資工具;寶滬深ETF權證上市,對整體市場的影響是能讓寶滬深ETF的流動性更佳,股性更活潑,並可望使ETF市價與淨值更為貼近。

對於陸股後市看法,寶來投信策略分析師暨研究副總監陳威良表示,8月份中國製造業採購經理指數(PMI)回升至51.7,為連續第18 個月保持在象徵擴張的50以上,增添市場投資人信心;目前陸股向上動能仍在,由技術面分析,目前滬深300指數短中期日線均線糾結,短期多方只要出現一根放量長紅k線則可帶動所有短中期日均線回升,有利開展多頭排列走勢,預料今年年底之前多方可望逐漸勝出,陸股將呈現偏多向上格局。

寶滬深ETF自2009年8月在集中市場掛牌滿1年後,目前投資人選擇參與投資寶滬深ETF的方式,除在證券市場直接下單買賣ETF外,還可透過認購權證、投資型保單及指定金錢信託的不同方式投資,投資人可依據自己本身的投資習性,選擇最適合的工具,以參與投資陸股的機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