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態廣告

搜尋此網誌

2010年7月13日 星期二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20條 1萬9000家醫院診所

醫療自費全都露 民眾將可比價
日期:2010/07/13 22:16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3日電)

病歷費、病床差額費、醫材費、膳食費等醫院的雜七雜八自費,常讓病家搞不清,中央健保局要求醫院診所15日前將自費名目上傳,近期在健保局網站公開,提供民眾比價。

健保局醫管組長蔡淑鈴表示,醫院診所的自費項目不是機密,民意要求資訊透明及事先告知,希望1萬9000家醫院診所將自費名目,儘量提供給健保局,否則將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20條,對拒不配合的醫院採取違規記點處分。

健保局網站現行公開的價格資訊,包括健保給付藥品、醫藥的快捷查詢,以及醫療特材自費差額、醫院掛號費等。健保局擬在收集更多自費資訊後,在官方網站揭露,同時並要求醫院診所印成紙本,提供無法上網民眾查閱。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召集人孫友聯說,部分醫院巧立名目,浮濫收費,甚至左手跟健保局請領健保給付,右手違法跟民眾收取自費,導致民眾白花錢。衛生署和健保局早該處理,現在終於採取行動,雖然來得晚,勝過沒有行動,希望健保局下一步嚴查違規收費事端。

不過,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秘書長吳明彥批評,醫院不是百貨公司要貨比三家,衛生署和健保局管到自費項目,根本撈過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