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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9日 星期一

粟鈺興 黃俊發 吳俊傑 弄傷眼睛共同詐領保險金

保金沒A成 眼瞎又吃官司
日期:2010/07/15 22:22(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5日電)

男子粟鈺興與黃俊發、吳俊傑約定弄傷自己眼睛,共同詐領保險金;但黃、吳2 人認為僅弄傷不夠,強行弄瞎粟男右眼。最高法院今天以加工自傷等罪,判刑黃3年、吳2年5月定讞。

右眼失明的粟鈺興,去年11月間也遭法院以依 2項共同詐欺取財罪,分別判刑5月,合併應執行8個月、得易科罰金。

根據法院判決,開設飲料店的黃俊發因公司財務問題,起意詐領保險金,因而和吳俊傑、粟鈺興謀議,以故意毀壞粟鈺興視力的方式詐領保金。

粟男同意後,黃俊發先於民國 97年3月為粟男投保新台幣2000萬元意外險,粟鈺興、黃俊發和吳俊傑再依計畫先後搭機前往中國大陸會合。在粟男主動配合下,由吳俊傑將浴室清潔劑往粟男臉上倒,造成粟男臉部和眼睛輕微灼傷後返台。

黃、吳 2人為恐傷勢輕微無法獲得高額理賠,回台後竟再將硫酸滴入粟男右眼,粟男反抗不及,右眼角膜因而腐蝕失明。黃、吳 2人擔心粟男逃跑,竟將粟男囚禁在飲料店中,並以手銬、鐵鍊限制粟男行動,期間長達5月,粟男除參與保險理賠會議外,均遭囚禁。

保險公司先給付9804元醫療保險金後,認為粟男眼瞎原因可疑,展開調查,發覺吳、黃等人犯行,報警處理,全案因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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