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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老人福祉協會秘書長陳維萍

身權法修法 應納入輔具管理
日期:2010/07/20 00:07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為了造福更多人,輔具的立法有其重要性。老人福祉協會秘書長陳維萍表示,希望能在長期照護保險立法實施前,先讓輔具立法,兩者才能銜接。

近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簡稱身權法)有幾條內容要修改,殘盟等團體希望藉由此次修法,加註輔具立法。

陳維萍表示,輔具立法與長照無法銜接的話,輔具的品質將無法把關。她進一步表示,在輔具立法前,應多聽民間團體的聲音,讓立法能更完善、更符合使用者。

以目前來說,法規來說是不足的,且補助系統不夠多元化,長照實施後,輔具的標準化、目標、目的、研究等都不明,若有專門法源,政府能獎勵研究開發,也能留住企業。

陳維萍另指出,二代健保要先解決,民眾對長照保險接受度才會高,否則黑洞只會愈來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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