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退休85新制 明年元月上路
2010/8/18
楊湘鈞
聯合報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退休時間從75制延長為85制;另外公務人員優惠存款也有重大變革,規定所得替代率不得逾75%至95%,否則即減優惠存款額度。新法將於2011年1月1日上路。
法案中特別訂定以10年為過渡期。在新法上路前符合現行規定「75制」的,可以順利退休並按月領取退休金;而在新制施行的前十年,公務員在年資與年齡合計數符合各年度適用指標數時,也可以領取月退休金。2021年起,全體公務員將一體適用「85制」。
立委呂學樟指出,95年民進黨執政時以行政命令改革18%,是「肥高官、瘦小吏」,例如同於一百年退休的公務員,5職等的公務員每月得被扣一萬一千餘元;但12職等主管,竟不必被扣減半毛錢。馬政府的新18%改革,不僅落實「高官多扣、小吏少扣」,還比民進黨改革方案節省一億元支出。
考試院銓敘部長張哲琛於立院通過修法後表示,全案從2001年開始提,經6度送立院才三讀過關。他說,退休新制有近廿萬人受影響,但一年國庫可以節省34億元支出,未來若教師及軍職人員跟進,每年更可為國庫省下近百億元;至於18%再改革案,將可消除現制「肥高官、瘦小吏」的不公,對近四萬名基層公務員更為有利。
依現行75制,公務員任滿25年即可申請自願退休,若同時也年滿50歲,即可擇領月退休金;改為85制後,則須再加上年滿60歲以上的條件,或是任職年資超過30年以上、年滿55歲者,才可以自退休日起請領月退。新制將延後公務員退休年齡,可望解決目前「菁英搶退休」的人力反淘汰現象。
張哲琛也指出,現行的「55專案」優退方案,讓任職滿25年以上且年滿55歲辦理退休的公務人員,能多領5個基數的一次退休金,修法後將於2012年1月1日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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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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