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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5日 星期日

美濃鍾進榮殺聾啞胞兄鍾進芳詐領保險金

殺害聾啞胞兄 判無期確定
日期:2010/08/30 11:15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0日電)

高雄縣男子鍾進榮因積欠信用卡費,將胞兄鍾進芳誘騙到中國後僱兇殺害,企圖詐領保險費。最高法院日前維持更二審認定,依殺人罪判處鍾進榮無期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63歲的鍾進榮於民國93年間因積欠12家銀行信用卡債務新台幣170萬餘元,無力償還及需錢應急,與大陸友人李志剛共謀殺害聾啞胞兄鍾進芳,詐領鉅額保險金,並協議李志剛可獲得20萬元人民幣的代價。

判決表示,鍾進榮於同年7月19日誘騙鍾進芳在友人的陪同下前往中國湖南省常德市,7月27日他將友人騙出賓館,由李志剛進入房間將鍾進芳殺死。鍾進榮先行給付1萬元人民幣給李志剛做為跑路費,並約定辦妥喪事後,再付尾款酬勞。

鍾進榮將鍾進芳遺體火化並運回台灣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由於無法交齊資料,未能領取保險金;李志剛事後遭中國公安逮捕後供出詳情,鍾進榮隨後遭到高雄縣警方逮捕。

詐保!買兇殺聾啞哥
日期:2010/08/31 04:11 〔記者項程鎮、黃佳琳/綜合報導〕

高雄縣男子鍾進榮欠銀行卡債,竟在中國買兇,誘騙聾啞胞兄鍾進芳到湖南省後殺害,意圖詐領保險金,最高法院日前審結,以觸犯殺人罪為由,判處鍾進榮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

竟騙親兄到中國再下手

判決中指出,被告鍾進榮經常出入中國,在廣東省台山市認識經營暗娼的李志剛,2004年2月間鍾進榮與李志剛講好,以20萬至30萬元人民幣代價,要李代為殺人,鍾某則負責誘騙胞兄鍾進芳到湖南探望其曾姓新婚配偶。

鍾進榮趕在鍾進芳行前,透過旅行社代為投保旅行綜合責任險,意外死亡或殘廢可得500萬元,2004年7月27日,李志剛到鍾進芳湖南常德市下榻的旅館殺人。

鍾進榮領保險金時,因資料不全,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李志剛又被中國公安逮捕,全案曝光。

高雄高分院認為鍾進榮只因經商失敗、需錢孔急,就因此心生歹念,和人共謀殺害胞兄,惡性十分重大,因此重判,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鍾進榮位於美濃的老家目前已出租給他人,鄰居表示,不清楚鍾家人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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