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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

屏東九如鄉九塊厝三山國王廟廟會打群架廟方判賠死者326萬

廟會打群架 廟方判賠死者3百萬
日期:2010/11/26 03:24
吳江泉/屏東報導
中國時報

廟會打群架,廟方也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屏東九如鄉九塊厝三山國王廟2007年舉辦廟會,請來各方人馬抬神轎,卻發生打群架衝突,其中一人受重傷死亡,屏東地院認為,廟方應負監督責任,判決廟方與6名動手打人的被告,應賠死者家屬326萬餘元。

九塊厝三山國王廟管委會主任委員蔡順和表示,一般廟宇透過關係找熟悉抬轎事務的人來抬轎,重點在抬轎工作只是給走路工,並非僱傭,法院這樣判,還要召開管理委員會討論。

這起廟會打群架衝突,發生於2007年3月5日,九如鄉九塊厝三山國王廟舉行神明遶境活動,透過熟識的陣頭找各方人馬當轎班幫忙抬神轎遊行,晚間21時許,黃姓被害人騎機車搭載戴姓少年,不慎踢到周姓男子,周某趁醉意斥罵,還拿轎擔作勢欲打人,後來經勸阻、道歉後離去。

黃某不甘受辱,22時許又找了十多名友人持球棒返回,兩方人馬一言不合鬥毆,一場群架,黃姓被害人頭部受重傷送醫急救,在醫院搶救10天後傷重不治。

王宏志等6名動手打人的被告,刑事部分被依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7年2個月至7年3個月不等徒刑,但6人不是無業,就是在做廢棄物清運臨時工,根本無能力與被害人家屬談民事和解。

黃某家屬向屏東地院提出726萬元民事賠償,並要求廟方負連帶賠償責任。法官審理認為,廟方請熟識的陣頭,經過3人居間轉介,付了36000元,請來轎班幫忙,顯見王宏志等人是受僱九如鄉九塊厝三山國王廟。另外,他們也領取勞務工資,發生圍毆致死糾紛,廟方有監督過失,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判決6名被告與廟方應賠償32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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