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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4日 星期六

2010年上半年康健人壽申訴件數率11.5%

壽險公司總申訴案件 康健保戶獨拿4.7%
發佈日期:30-Nov-10
文/方雪俐

保險公司的行銷方式日趨多元,保戶對所投保商品的正確認知,與銷售方式有沒有直接關係?從金管會定期公布的各公司申訴案件統計來看,顯然有相當關係。

2010年上半年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與金管會保險局申訴的案件共662件,其中以電視廣告打前鋒,再輔以電話解說促成保件聞名的康健人壽就有31件,佔壽險業的4.68%。

康健的個人契約總件數市場佔率約0.54%,而申訴件數則佔業界4.1%;團體契約市場佔率1.2%,申訴件數佔率更高達11.5%,換句話說,每8.7件就有一件是康健保戶。顯示雖然康健的保戶規模不大,耗用主管機關處理保戶申訴的資源卻不少。

雖然被申訴到主管機關的案件並不等同錯在保險公司,但即使是保戶聽錯、沒聽清楚而認知不清,也可能是業務人員「沒講清楚」、「講不清楚」的責任。要做到問清楚、講明白,業務員與消費者面對面,應該比利用電子媒體、電話等,與準客戶隔空交流,來得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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