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態廣告

搜尋此網誌

2010年12月22日 星期三

騎900CC重型機車轎車突出快車道癱瘓判決賠償773萬多元

轎車突出快車道肇事 判賠773萬元
聯合報╱記者陳永順/即時報導
2010.12.15 07:24 pm

嘉義市許姓男子2009年11月騎900CC重型機車經過嘉義市彌陀路,吳姓男子駕駛轎車要穿越馬路,發現來車而暫停在快慢車道間安全島處,但轎車車身突出快車道外側車道約3公尺,許男緊急停車,機車滑行路上,人往前撞擊轎車,送醫急救後有雙下肢癱瘓等重症,訴請賠償1867萬多元,法官審理認為吳姓男子應負60%過失責任,許男超速行駛應負40%過失責任,判決吳姓男子應賠償773萬多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