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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公教人員保險法 養老年金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老師0928144881

2010/12/10
【全國教師會聲明稿】
強迫當模範生 考試院師心自用

考試院昨天院會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草案,本會摘要說明如下:

1.該案使公教人員保險追隨國保、勞保之後,將養老給付予以年金化,這是國內養老制度的系統化演進。

2.此次將原來60萬人分為兩大類(乙類為公營事業員工及私校教職員,這十萬多人是本就在公保內,不是如報載的--現在才加入)財務切開,年金之每年替代率不同,費率不同。乙類為1.3%。

3.現職人員可選擇一次領或改領年金,根據自身狀況及需求,新進人員則一律領年金,甲類人員-公務員及公校教師之替代率設計為每年0.65%。

本會派出之公保監理委員吳忠泰與羅德水評論如下:

1.乙類人員因為沒有月退休金,所以政府想藉公保人員分類而提高其替代率到1.3%,但相對的要提高近一倍的保費且「費率一次到位」,這有其考慮。但是勞保、國保在建構年金時,要調到合理費率通常是以漸進方式,連軍公教的退撫基金也採逐年提高,顯然此次一次到位的做法,是在強迫乙類人員當模範生。

2.該案中,乙類人員過往年資在合併計算給付時,如每年以1.3%替代率領取,其過往年資還要在退休時逐年扣回(最多要扣50多萬元);這也是勞保、國保、軍公教退撫所沒有的。如果1000多萬人都沒有這樣做,卻要這十萬人當模範生,顯然官員的思維完全枉雇族群間的公平。

3.甲類人員以0.65%為替代率,是基於「不調高費率」及「不使甲類人員在加上退休金後,每月退休總所得超過現職所得」,但由於年輕公教人員未來會受到多次退休制度變革的影響(例如減額年金),所謂所得過高發生的可能性不大,現在所持理由反而壓低了甲類人員的權益,且矯往過正,讓公保變得極無價值。
全國教師會為因應本次變革,已先分別提供兩種版本給立委參考,立委提案後並分別在十月及今日完成立院一讀。我們將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時,要求併案審查,公開聽證,讓有理的版本出線。

公保養老給付年金化 試院通過
日期:2010/12/09 22:19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9日電

攸關60萬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制度將有大變革,考試院會今天通過養老給付年金化規劃方案,現行公教人員只能請領1次養老給付,將來可選擇請領養老年金,活愈久領愈多。

銓敘部退撫司司長呂明泰指出,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連同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年金化方案,將函請行政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若立法院審議通過,預計最快2011年7月上路。

考試院表示,國民年金及勞工保險年金都已分別在2008年、2009年相繼施行,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年金化規劃方案。

呂明泰說,現行公教人員是退休時一次領完養老給付,年金化新制上路後,現職公教人員可以選擇1次領完或者領年金,而如果是年金化後才加保的新進人員,就一律領年金。

呂明泰舉例,以55歲退休的8職等專員4萬元保俸為例計算,如果選擇請領1次養老給付,退休時可領一筆新台幣144萬元公保養老金,把這筆錢拿去定存,年息以2%計、每月可拿2400元的利息;公務員平均餘命約26年,如果把144萬養老金攤提26年領取,每個月約可領4600元;換句話說,這名公務員平均每個月合計可領的養老金加計利息約7000元。

如果年金新制上路,呂明泰說,以4萬元保俸計算,這名專員每個月可領7800元的年金,較請領1次養老金,每個月平均多出800元;這名專員如果領了26年的養老年金,可領243萬元,而如果是壽命較短的被保險人,年金領不了幾年就過世,家屬還是可以領取剩下的差額,一定可領足144萬元。

呂明泰指出,公保養老年金給付方案將被保險人切割成甲、乙兩類,甲類包括近50萬公務人員與公立教職,乙類包括私校教職員、公營事業如中油、台電等員工人數約10萬,兩者保費率不一樣,以4萬元保俸計算,甲類人員每個月自付保費約1001元,乙類人員每個月自付保費約1908元,政府與雇主也要各自分攤一定比例的保費。

呂明泰說,現職的公教人員在年金上路後,可以選擇1次領養老金或領取年金,一般來說,如果公教人員的舊制年資(1995年6月之前)低於5年者,選擇年金比較划算,如果舊制年資多於5年,那麼選擇請領1次養老給付比較有利,因為後者可以把這筆錢拿去存18%優惠存款。

呂明泰表示,公保養老金年金化後,可以降低國庫每年給付養老金的財務壓力,本來10年要給付的養老年金,可以分成20、30年來付,延緩公保準備金出現財務危機的時間。

至於先前爭議許久的私校教職員年金給付議題,呂明泰說,經過與相關團體磋商,政策上已決定私校教職員留在現行公保體制。

公保擬修法 私校教師可領年金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9日電

銓敘部公保監理會監理委員、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今天表示,私校教師有如年金孤兒,考試院通過公保法修正案和養老給付年金化規畫方案後,私校教師可望脫離孤兒行列。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和養老給付年金化規劃方案,一般公教人員的公保養老給付年金給付標準維持原有的0.65%;至於新納入的私立教職員、部分公營事業人員、駐衛警等,雖原要求年金給付率為1.55%,但最後考量政府財政,通過給付率為1.3%。

吳忠泰表示,私校教師有如年金孤兒,長期缺乏完善的養老制度,考試院修法後終於有養老給付年金制,可脫離孤兒行列,年金給付率的差異反倒是其次。

他認為,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給付率越高,要繳的費用也越多,所以年金給付率的差異並不是那麼重要。

吳忠泰表示,考試院通過公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後,要送交立法院審議,目前立院還有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潘維剛、洪秀柱的版本,到時候在立院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將3案併案審查。

考試院通過養老年金化方案 公教年資低於5年 選年金較划算
日期:2010/12/10 03:05
曾薏蘋/台北報導、葉芷妘/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

考試院會昨天通過養老給付年金化規劃方案,現行公教人員只能請領1次養老給付,若實施新制,現職公教人員可選擇1次領完或領年金,活愈久領愈多;年金化後才加保的新進人員,就一律領年金。此案通過後,影響60萬公教人員。

銓敘部退撫司司長呂明泰強調,年金上路後,現職公教人員可選擇1次領養老金或年金,若公教人員舊制年資(1995年6月前)低於5年者,選擇年金比較划算;舊制年資多於5年,選擇請領一次養老給付較有利,因為後者可以把這筆錢拿去存18%優惠存款。

呂明泰表示,公保養老金年金化後,可降低國庫每年給付養老金的財務壓力,本來10年要給付的養老年金,可分成20、30年付,延緩公保準備金出現財務危機的時間。

至於先前爭議許久的私校教職員年金給付部分,呂明泰表示,政策已決定私校教職員留在現行公保體制。

他強調,《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連同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年金化方案,將函請行政院會銜送立院審議,若立院審議通過,預計最快2011年7月上路。

根據新方案,以55歲退休八職等專員,4萬元保俸為例計算,若選擇請領1次養老給付,退休可領新台幣144萬元公保養老金,拿去定存年息以2%計算、每月利息2400元。

而公務員平均餘命約26年,若144萬養老金攤提26年領取,每個月約可領4600元,平均每個月合計可領的養老金加計利息約7000元。

若實施年金新制,同一名公務員每個月可領7800元年金,比請領1次養老金多出800元;如果領26年養老年金,可領243萬元。

若是壽命較短的被保險人,其家屬還是可以領取剩下的差額,一定可領足144萬元。

考試院昨日通過養老給付年金化規劃方案,給付方案將被保險人切割成甲、乙兩類,甲類包括近50萬公務人員與公教人員,乙類則是包括私校教職員、公營事業員工、駐衛警等約10萬人,一般公教人員約50萬,公保養老給付年金給付標準為0.65%,新納入的私校教職員等10萬人納入公保後,將可享公保養老金1.3%給付率。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表示,私校教師長期以來沒有完善的養老制度,就像年金孤兒,考試院昨日通過的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及養老給付年金化規劃方案,將私校教師納入公保,讓教師也能有年金保障。但他也強調,羊毛出在羊身上,給付率越高,保戶需繳的保費就越多。

養老給付年金化 退休加薪數千元
日期:2010/12/10 09:45
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攸關60萬公教、私校教職員、駐衛警的保險養老給付制度,將從「1次領」,改成「月領年金」。考試院會昨天通過養老給付年金化規畫方案,一旦施行,投保者退休後每月等同加薪近千元至數千元,政府則可大幅減緩1次給付的財政壓力。

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強調,這是各方皆贏方案,「幾未聞反彈」,已函請行政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最快2011年7月上路。

依規畫新制,領養老給付年金將畫分成甲、乙兩類人員,甲類包括近50萬名公教人員,乙類包括10萬私校教職員、公營事業(如中油、台電)人員、駐衛警等。

呂明泰指出,未來新制上路後,甲乙2類現職者均可選擇1次領或年金;若是年金化後才加保,就一律領年金。

呂明泰說,如果公教人員的舊制年資(1995年6月前)高於5年者,1次領較划算,因為可拿去存18%優利存款;至於私校教職員等,「不必考慮,選新制就對了,比公教更高1倍的給付標準太優了!」

不過新制甲乙類保費不同,以4萬元投保薪資(保俸)計算,甲類每月自付保費約1001元,乙類每月須再多付6.48%的保費率、自付保費約1908元。

為何新制對投保者有利?呂明泰以55歲退休、4萬元保俸(約是公務員平均數)者為例,現制1次領約144萬元;若拿去定存、年利2%計,每月可得2400元利息;再以公務員平均餘命26年攤提144萬元,每月約4600元,換言之,依現制每月可領約7000元。

若依新制,4萬元保俸乘上0.65%的給付標準,每月可得約7800元、即多出800元;若領滿26年,足足可領243萬元,「活得愈久,領得愈多」;就算才領幾年就過世,遺族仍可領足與144萬元的差額。

至於乙類人員,因給付標準為高出甲類1倍的1.3%,即繳滿一定年限後每月可領15600元;以新制實施後只多繳保費1年即退休的例子來說,僅須扣掉先前應自付的35%保費,相較1次領拿定存利息,每月多領達數千元。

官員解釋,目前私校教職員等的退休所得替代率低於公教人員,新制將可大幅拉近差距。

【記者王維玲/台北報導】

全教會秘書長吳忠泰表示,這次修法是「遲來的正義」,因為過去20年來,私校教職員一直是被忽略的弱勢,希望藉由這次修法讓國家的退休制度更加健全。

雖然年金給付率從原先要求的1.55%調整成1.3%,還須多繳1倍的養老給付保費,但吳忠泰認為,最重要的是在私校養老年金的給付與領取上,能跟其他退休制度有相同邏輯,不要厚此薄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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