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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不被癌症醫生殺死的20忠告:日本仁醫近藤誠,40年臨床經驗的良心箴言

不被癌症醫生殺死的20忠告:日本仁醫近藤誠,40年臨床經驗的良心箴言

第1章

漏洞百出的餘命宣告

醫師為什麼刻意縮短剩餘壽命?

醫師宣告病患的剩餘壽命,大多刻意說得比較短。因此,將近六成的病患能活得比宣告時間長(請參考第十七頁)。那麼,這樣做的原因究竟為何呢?

原因之一在於規避風險,亦即考慮到最壞的情況,患者可能比預期早病逝時,不至於受到家屬追究。假如醫師原本保證「活個一年沒有問題」,但是病患才三個月便死亡,醫術會受質疑的。

此外,如果醫師秀出相同病症的存活數據資料,正確地告訴病患:「跟你一樣的患者大多只能再活一年, 但是癌症發生在不同的人身上,情況也會不同,而且落差非常大,也有人可以活得這麼久。」是不足以說服病患接受治療的。

所以,醫師才會將患者的剩餘壽命縮短,直截了當地宣告:「不治療的話,只能再活三個月。」或是再狠一點,恐嚇病患:「要是繼續放任不管,明天就往生,也不是不可能。」

那麼,醫師為何不惜這樣威脅病患,也要他們接受治療?因為病患不接受治療的話,醫師會沒有工作,失去生活所需的經濟來源。一旦丟了飯碗,不論是誰都會很頭痛的。

對必須靠「治療」吃飯的醫師而言,將病患的壽命說得越短,自己的口袋便越豐厚。為了讓自己在治療上掌握主導權,這會是再好不過的妙招。病患本人和家屬大多相信「醫師不可能說謊」,所以先說「你只剩三個月的壽命」,把他們推入絕望的深淵,再用「但是,如果進行手術或使用抗癌藥物,可以多活兩年」之類的話給予希望,他們便會把一切寄託在醫師身上,全權交由他處理。

這種想法的背後,是「如果放任癌細胞不管,很快就會死亡」的強烈迷思。我們做了一份調查:聽到癌症時,你的腦中會浮現哪一個字。根據調查結果,最多人回答的是「死」、「惡」、「苦」、「怖」(請參考第十九頁圖)。醫師正是利用大眾這種恐懼心理恐嚇病患,刻意把剩餘壽命說得很短,讓他們乖乖接受治療。

進行治療後,即使病患死於手術併發症或藥物的毒性,家屬也會認為:「本來就已經剩下三個月的壽命,來不及做什麼,而且手術的難度又高,我們也不好強求。醫師已經盡力了!」而向醫師表達感謝。

相反地,病患活過原本預期的壽命,他們也會認為「是醫師的醫術高明」,然後又是對醫師一陣感謝。如果病患體內的是「良性腫瘤」,手術後自然不會復發或轉移,家屬還會讚揚:「多虧醫師的手術,把癌細胞徹底清除乾淨,治好癌症。您真是華佗再世!」

由此看來,對醫師而言,宣告患者壽命剩下三個月可說是好處多多。

餘命宣告的歷史

在日本,告知癌症病患剩餘壽命的歷史,其實不算久遠。直到一九八○年代,直接告訴患者本人罹癌,都被視為絕對的禁忌,因此也沒有什麼「餘命宣告」的概念;在當時,使用抗癌藥物之前,必須取得家屬同意,醫師會告知家屬病患罹癌及預估所剩的時日;而這正是一切的出發點。總之,對希望治療的醫師來說,只要取得家屬的同意即可,至於病患本人則是其次。

我認為是先有這樣的背景,接著醫師為了促成手術進行,才開始恐嚇家屬,告訴他們:「病患只剩六個月的壽命……」醫療跟宗教、教育一樣,透過恐嚇的方式做生意;同時,醫師們也會抓準人們不安的心理來賺錢。「不趕快治療的話,後果會很嚴重」、「要是這個狀態持續下去,之後演變成什麼情況都有可能」……。諸如此類,他們越能引發人們的不安,病患越會慕名而來。

經過幾番紛紛擾擾後,時間來到一九九○年代,這時,將病情告知病患已經成為主流。如此一來,病患不願意進行手術或使用藥物的情況跟著增加。如果是家屬,還比較沒那麼難下決定,但現在當病患本人知道醫療器材和毒物將進入自己的體內,想必會產生極大的抗拒。醫師為了逼病患就範,接受治療,而開始用「剩下三個月壽命」恐嚇他們,或許就是原因之一。

直到一九九六年,拙作《抗癌革命:與癌共生》出版,承蒙超過五十萬名讀者的閱讀,我也到處宣傳「手術根本沒有幫助」、「高達九成的癌症無法用抗癌劑治療」,醫師們可能發現病患漸漸不願意接受治療,才開始恐嚇他們「只剩三個月壽命」。

另外,單純覺得「只是要恐嚇病患一下,告訴對方剩下『三個月』,比『六個月』更有效果吧」,而隨口說一個數字的醫師應該也不少。如果一名病患過得健健康康,食慾也很正常,突然告訴他「剩下一個月可活」,怎麼想都覺得不太可能。但是六個月又太長,三個月則不會太長或太短,用來威脅病患剛剛好。

不論哪種醫師,他們不等病患開口詢問,便直接宣告病患只剩三個月壽命,目的都在於「威脅病患接受治療」。

判斷還能活多久,至少需要三個月

那麼,要是癌症患者強烈地想知道自己還能活多久,醫師也有意確實診斷,告訴他一個明確的答案呢?

癌症這種疾病,不會主動放出毒素或產生疼痛。它之所以會奪走人類的生命,在於腫瘤逐漸增大,阻礙體內臟器的功能,如呼吸、血液循環之類的生命活動。以大腸癌為例,一般醫師會在癌細胞發生肝轉移時宣告患者餘生不多,但是每個病患癌細胞轉移的個數和大小不盡相同,病灶的生長速度也完全不同;因此,如果要正確判斷餘生的長短,必須先掌握病灶的增生速度。

這個步驟所需的時間,至少為三個月。為什麼需要這麼久?說來意外,其實癌症是個不折不扣的慢郎中。

從很久以前開始,大家便不停地呼籲癌症要「早期發現」。但癌細胞要生長到直徑一公分左右的大小,才會在篩檢中被發現。癌細胞從誕生到被發現,平均需要十至三十年的時間,而在我們所謂「早期發現」的時間點,細胞早已增生至十億個左右的龐大數量。

如果用人的一生比喻,癌細胞要進入年邁階段,才會被人們發現。癌細胞耗費十至三十年,才長到直徑一公分的大小。因此,如果要掌握它的增大速度,至少需要好幾個月的觀察期。要是癌細胞發生肝轉移,威脅到生命,代表轉移後的病灶已經佔據整顆肝臟八成左右的體積。

因此,醫師們每隔幾個月,要為病患進行超音波檢查或電腦斷層掃描(CT),測量病灶大小變化,計算癌細胞的增長速度,並且推估「轉移病灶多久之後,會佔據肝臟的八成體積」。醫師進行這些步驟,掌握癌細胞的增長速度,最短也得以三個月為間隔,進行檢查。

沒有經過這些檢查過程,便宣告的剩餘壽命,是完全沒有根據的。如果一名病患有辦法自己前往醫院,卻在初診或之後不久便被宣告「剩下三個月可活」,表示那位醫師是個騙子。

「五年存活率」與癌症的轉移、復發

說到癌症,我們經常聽到「五年存活率」一詞。從一般觀點來說,病患開始接受癌症治療後,若可以存活五年,便會被視為疾病已治癒。

為什麼這樣說呢?如果是真正的癌症,即使經過治療,殘留在體內的癌細胞、癌組織大多會在二至三年內生長至可被檢查到的大小,這個現象稱為「復發」。潛伏在體內的癌細胞小到無法被發現,就不會被稱做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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