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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1日 星期五

兩稅合一新制2015年元旦上線股票可扣抵稅額調降為原來的一半

兩稅合一新制2015年元旦上線股票可扣抵稅額調降為原來的一半

稅負重 中信銀:棄股轉保險
2015年09月11日11:12
陳瑩欣/台北報導

隨著兩稅合一新制今(2015)年元旦上線後,投資人投資股票可扣抵稅額也將調降為原來的一半,課稅基礎增加,對大戶而言稅負提高,小股東則可能減少退稅額,也就是說,未來繳稅變多、退稅變少,影響股東稅後報酬所得,間接降低股東參與除權息的意願。中信銀建議投資人可選擇類似股票股利、定期配息等理財產品,如還本型保險產品、海外基金等,以降低可扣抵稅額減半所造成的影響。

舉例來說,某股東參加某公司除權息後,配1,000元現金,若這家公司股東可扣抵稅率為10%,原可扣抵稅額為100元,新制上路後,可扣抵稅額變成5%,只能扣抵50元。

以綜所稅12%級距為例,投資人申報股利所得為1100元,舊制稅額132元,要再繳稅32元,新制稅額是126元,要再補稅76元,比舊制多44元,較原繳稅金額多37%,對綜所稅率高的投資人則影響更大。

中國信託銀行建議,保守穩健型投資人可考慮金流穩定的還本型保險產品,保單每年配發生存保險金如同股票每年配股利,但少了所得稅問題,享有較高稅後報酬,惟要保人與受益人須為同一人,才不會衍生其他稅務問題。至於能夠承受較高風險之積極型投資人,則可轉戰海外基金,除了能夠參與市場獲得基金的配股配息,投資人亦適用670萬元之最低稅負高免稅額。不論保險的生存保險金或基金的配股配息,皆有定期配息的特性,且不受股東可扣抵稅額減半制度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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