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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3日 星期三

遠雄幸福徵文

2009年12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2009年12月10日~2009年12月31日

‧ 文章內需提到「幸福」、「遠雄」關鍵字。
‧ 文章字數200字以上,1000字以下。
‧ 上傳照片以3張為(上)限,其中一張照片必須為與遠雄相關的照片。無論是在遠雄的三峽藝術大道,林口未來之丘,內湖,中山
生活在二代宅的種種美好經驗或海洋公園,悅來飯店,人壽學苑等發生的大小事,都包含在內喔!
‧ 每張照片檔案以2M以下為限,格式允許類型為GIF、JPG、JPEG、BMP
‧ 為了保護參賽者權益及文章閱讀品質,所有報名文章不會立即同步至活動頁面,由主辦單位審核才會開啟參賽文章。


參加獎:凡成功投稿者,皆贈《幸福力》乙本(限量200本)。
人氣獎10名:累積票數前10名,可獲得PANASONIC數位相機DMC-FP8一台!(限量10台/市值9,980元/台)。
投票獎10名:凡參與投票者,即有資格參加抽獎。中獎者可獲得星巴克隨行卡1000元。

2010年1月11日

報名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如獲獎並取消獲獎資格。
投稿內容不得包含任何誹謗、具威脅性、種族歧視、侵害他人名譽、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一經檢舉,將不予刊登並取消參賽資格。
為維護本活動之公平性,遠雄房屋將嚴密監控網友投票情形,觀察各IP投票時間區段狀態,若發現不當灌票之行為,將會進行封鎖,以維護公平公開的競爭原則。
「PANASONIC數位相機DMC-FP8」顏色、型號以實物為準,恕無法指定或變更。所有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兌換其他獎品。遠雄房屋保留以等值商品替代原獎項之權利。本活動獎項配送範圍僅限台灣本島。
得獎名單公佈於本活動網站後,遠雄房屋將另行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得獎人,得獎人須在期限內回覆領獎與否,並提供遠雄房屋所需的完整領獎文件。 得獎人須於收到中獎通知後一個月內完成前述領獎手續,逾時未完成將視同自動放棄獲贈資格,得獎人不得異議。
如因得獎人所提供之聯絡資料有誤或任何電腦、網路、e-mail郵件設定或其他不可預期之問題,導致無法順利通知得獎人,概與遠雄房屋無關,活動參與者仍應自行前往活動網頁查詢中獎名單。
依所得稅法規定,參加本活動所得中獎禮品,如單一中獎之獎金及禮品之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須先扣繳10%稅金 (外國人士扣繳20%稅金)。遠雄房屋將於次年年初開立扣繳憑單予所得人;如中獎人全年累積之獎金及禮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但未達新台幣20,000元者,遠雄房屋將於次年初開立免扣繳憑單予所得人,並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
遠雄房屋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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