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重大傷病險最高理賠3次
滿期無理賠則退還保費
2010年02月01日
蘋果日報
隨著重大疾病發病年齡降低,初次罹患重大疾病的存活率也愈來愈高,壽險業者願意投注資源在重大疾病險創新上,因此理賠不只一次的多重重大傷病險已可見。新壽首先搶進、國壽則也有興趣。
加強保障
一般來說,重大疾病險認定的重大疾病有7項,包含癌症、腎臟衰竭、腦中風、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癱瘓、重大器官移植。不過,只要保險公司理賠完,就無重大疾病保障,保戶想再投保,因有重大疾病病史,易成為保險公司拒絕往來戶。所以,壽險公司推出新的險種「多重重大傷病險」強調不只理賠一次,也就是說即使年紀較輕時,就罹患心臟病,理賠過一次後,重大疾病保障還在,最高可理賠3次。
亞洲國家老年人口愈來愈多,重大疾病醫療照護需求也增加,這種多次給付型的重大傷病險如新加坡、香港、馬來西亞、中國等都已普遍推行。
多次給付的重大傷病險,新壽搶得頭香,現在在市場上獨賣。新壽商品部協理曾崇育表示,多重重大傷病險可保障到75歲,如果保戶到了75歲之後,仍無患任何重大疾病或者因重大疾病理賠過,保險公司可退還保費。這種理賠多次的重大疾病險保費,以30歲男性、保額50萬元來說,年繳保費就要2.95萬元。
保障到75歲
新型重大傷病險屬定期保險,保障到75歲就退還保費,保障就失效。開元財顧總經理陳南岳表示,投保重大疾病險可先瞭解自己家族病史及身體狀況,再決定是否加碼為自己的健康買多一層的保障。
新光人壽『樂活人生專案』 重大傷病最高理賠三次
發佈時間: 2010-2-01 19:07
記者曾鈺庭/報導
根據統計,在75歲前有55%的人會第一次罹患重大疾病,其中又有超過一成的人將再罹患第二次第二種重大疾病,新光人壽領先業界,即日起首推結合重大傷病險與死亡險的新商品,最大特色是每張保單可有三次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並由新壽獨賣半年。
有別於目前業界的重大疾病險,終身只給付一次重大疾病,新光人壽「樂活人生專案』為『MDD多重重大傷病保險』與『平準定期壽險』商品組合,其中,MDD多重重大傷病保險,保障內容主要有四項,分別為:重大傷病保險金、保險費的豁免、身故(全殘廢)保險金、滿期保險金。針對31項六大類國人常見的重大疾病設計的保單,最大特色是重大疾病保障最多可達三次,當被保險人首次罹患重大疾病時按保險金額與應繳保險費兩者金額最大者給付,滿一年後,若不幸再罹患第二種重疾時,便可獲一倍保險金額給付,第三次給付條件同第二次。
新壽指出,若於繳費期間內初次罹患「重大傷病」,即豁免本契約(不含其他附約)未到期之保險費,保障持續有效;若未曾領取任何重大傷病保險金,於身故(全殘廢)時按保險金額與應繳保險費兩者金額最大者給付;被保險人於保險年齡達75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且未領取任何重大傷病保險金者,給付應繳保險費總和,並於領取滿期保險金後契約即行終止。因此不論是初次罹患重大傷病或是再次罹患,投保本商品都可以減輕保戶的經濟負擔。
另外,「MDD多重重大傷病保險」於罹患重大傷病後即無身故保障,為提供保戶更完整的保障,新光人壽特別搭配「平準定期壽險」,對於初入社會之年輕人或背負家庭之經濟支柱來說,則有低保費高保障的好處,且無須增加過多經濟負擔,即可善用定期險將補足身故保障不足之風險,提供家人一份額外保障,全方位守護每一個保障死角。
目前「MDD多重重大傷病保險」繳費年期有三種:10、15、20年期,「平準定期壽險」的繳費年期亦有10、20年期可提供選擇,可依所需自由搭配繳費年期,可投保的年紀為15足歲至60歲。以30歲男性、繳費20年期,「MDD多重重大傷病」保額50萬元、「平準定期壽險」保額100萬元為例,月繳保費僅需2,950元。
新壽首創多重重大傷病險
聯合理財網 2010/01/27
聯合晚報╱記者葉憶如╱台北報導
新光金(2888)旗下新壽今日推出業界首創商品,最多三次重大傷病保險─新壽MDD多重重大傷病保險,搭配新壽平準定期壽險的「樂活人生專案」,補足目前市售保險重大傷病僅保障一次的不足,且給付第一次後,即可豁免後續保費但仍可享有重大傷病保障包含6組31項保障,且期滿生存退還所繳保費,符保本精神,此項新商品由新壽專賣6個月,預計2月1日上路。
新壽商品部協理曾崇育表示,此張保單首創業界,此種新保單原則上由新壽專賣6月,只要15歲以上至60歲均可投保,為今年重點推廣商品,愈年輕保費愈便宜,且可保本,因此適合20~40歲的年輕族群,初期目標可望為新壽帶來數十萬張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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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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