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大股東持股逾5% 須申報
日期:2010/05/12 14:32 (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12日電)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初審通過保險法修正案,保險業大股東適格性審查將比照金控法,未來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持有保險公司股權逾5%須申報,逾10%須事前申請核准。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通過保險法第139條之1、第139條之2和第171條之2修正案初審,為了嚴格規範保險業大股東適格性,立委認為保險公司管理應與金控和銀行一致,不應因最低實收資本額不同而有所不同,財委會決議比照金控法嚴加管理。
修正案明定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持有保險公司股權逾5%時,須向主管機關申報;逾10%時,要事前申請核准,持股25%或50%以上,也必須申請核准;並應自施行日起6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報。
由於南山股權移轉案尚在審核中,這項修法案的審查進度是否能趕得及適用南山案,格外引人注意。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沖表示,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的保險監理原則中有指出,任何經營權有變更,主管機關有權力來否定,其實金管會實際上都會審查大股東的適格性,但法律條文裡沒有這麼明顯,因此此次是明文化規定。
南山案效應? 立院審修保險法
日期:2010/05/12 20:01
財委會今天審查保險法修正草案,外傳這是博智條款,針對大股東有背信或炒股嫌疑,就不能投資壽險業,而且限制投資比例,若超過5%就要申報,有立委就質疑,南山案都進入實質審查了,現在修保險法會不會太晚了。
為了怕博智入主南山人壽,3千員工和保戶大街頭跪向總統府,為的就是保險法這條法令,「要求金管會嚴格審查壽險公司大股東的資格」。
博智案的審查都還沒有過,但是博智小動作不斷,除了傳出打算用南山股票來向國內銀行貸款,甚至傳出有高層已經入主辦公。
金管會否認這個說法,但是博智入主南山案的爭議卻停不下來,金管會緊急把保險法修正草案送進立院審議,比照銀行法,明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保險公司股權超過5%,就要向主管機關申報,對於壽險公司的大股東資格將會更嚴格。
只是來得及過關審查南山案嗎?金管會的保險法修正就是要遏止有掏空前科的股市禿鷹集團入主壽險業,只是這亡羊補牢來不來得及,就要看立院審查的速度夠不夠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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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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