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天災納入保險 支應重建經費
日期:2010/07/23 13:08
台灣醒報記者呂家琪、蕭介雲報導
針對政府天然災害風險管理機制,學者專家今天提出建議,包括保險、衍生性商品、天災債券、提存基金,甚至投保微型保險,都是具體可行方式,至於保險標的,則可以包括交通運輸、農災等重建工程。
天災風險對政府財政衝擊與未來對策為何?今天在政大舉辦的一場論壇中,行政院金管會委員林建智報告時,以政府對抗天災風險管理與對策為題指出,政府與產業應為合作關係,過去開辦的地震險就是成功範例,面對天災問題嚴重,各國在國債問題嚴重情形下,負擔能力有限,相關風險應能予以分散。
他也提出印尼雅加達的微型保險,來支應天災保險方式為例,只要民眾申請,可以用水災時水位高低,作為理賠參數,而不用列舉實際損失,這樣的設計也可以解決小老百性的需求。
「天然災害:新崛起的社會重擔」中華民國風險管理學會理事長蔡政憲以此為題報告說,面對不可承受的天然災害風險,政府應以主權保險基金方式介入,以2009年的全球天災損失為例,620億美金損失中,其中有投保的部分,只有260億美金。
「未來政府應與保險產業結合,共同建立風險管理機制。」他建議,同時要制訂相關法規,落實社區風險管理,並能透過商業保險機制,提供事前專業風險控管與事後損害防阻的知識。
蔡政憲分析,天然災害所造成的財政損失,包括交通、農業、房屋倒塌、水利與人員傷亡損失,可以計算出各項經濟價值損失,並參考其他國家制度,在一套風險管理機制下,採取「比例式」或是「自負額」方式,分散災後重建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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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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