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椅致跌傷 餐廳業者判刑
日期:2010/11/23 04:11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吳岳修/台北報導
開餐廳可得做好設備維護,別讓顧客受傷而吃上官司。
依過失傷害罪判15天
餐廳的椅子太爛,害女客人因椅腳變形而跌倒,造成腰椎受傷,台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將餐廳林姓負責人及林姓經理各處拘役15天、可易科罰金,還可上訴。餐廳業者表示,一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對外回應。
判決指出,劉姓被害人在2009年5月23日晚間18點,到北市這家鐵板燒餐廳用餐時,劉女所坐椅子的椅腳突然彎曲變形,害劉女摔倒在地,造成她第4及第5腰椎椎間盤突出,且下背挫傷,檢方認為餐廳未妥善維護餐廳設備,將2名業者起訴。
庭訊時,2名被告皆坦承疏失,沒仔細檢查椅子安全性,導致客人受傷,並陸續賠償被害人6萬7千多元醫療等費用,法官認為償金雖未能完全彌補被害人損失,但認定2人不是沒有悔意,因此僅判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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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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