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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保險公司給付理賠金額列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其他收入」科目

營利事業當年度如獲保險公司給付理賠金額,應列報「其他收入」科目,以免遭補稅受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01201 15:41:39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南投縣分局表示: 20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書面審核作業,近期將陸續展開查審作業,往年常見有營利事業漏報保險公司給付保險理賠之情事,尤其以汽車貨運業最為常見,倘該理賠收入係代收代付性質,亦應保存理賠和解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備查。

該分局籲請公司行號每年辦理結算申報時,如有上述情事應將該等證明文件妥為保管,以免事後舉證困難。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 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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