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醫師醫療疏失 遭連帶判賠194萬元
聯合晚報
記者董介白
2011.01.04 01:47 pm
長庚醫院在為一名患有糖尿病的李姓病患診治時,因值班的林姓、陳姓醫師疏未注意患者腿部動脈血管有栓塞的早期症狀,僅給以止痛藥物而未進行治療,延誤醫治的黃金時間,導致李男最後遭到截肢的命運,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長庚和2位醫療疏失的醫生,應連帶賠償194萬元。
誤判致病患截肢 長庚醫院及醫師判賠200萬
2011-01-04
中廣新聞
一名病患4年前到台北長庚就診,被安排住院,病患由於大腿疼痛,要求醫師診療,但值班醫師沒有及時診療,只開立止痛藥,病患因此喪失黃金診療時間,最後遭到截肢。法院今天宣判,值班醫師以及長庚醫院,必須連帶賠償病患194萬元。本案還可以上訴。
原告李姓病患在4年前,因為全身不適,到台北長庚醫院看診,被醫院診斷出,他有便秘以及糖尿病,院方趕緊安排他住院。第2天,李姓病患向家屬反應,他的右大腿疼痛,而且溫度冰涼,因此家屬要求前來看診的兩名值班醫師,給予他及時的治療,但醫師卻只開立止痛藥給他服用。李姓病患痛了一天,不見好轉,另一名醫師前來診療才發現,他的右大腿已經是嚴重的動脈血管栓塞,應該立即動手術切除右大腿。
被截肢的李姓病患認為,自己老早就向2名醫師反應過,結果他們卻做出錯誤的判斷,延誤黃金治療的時間,氣得他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賠償。為了釐清真相,法院委託榮民醫院做鑑定,報告顯示出,長庚醫院的2名值班醫師,確實有過失,而且,長庚醫院也沒有盡到督導的責任,所以,法院最後判這2名醫師跟長庚醫院,必須連帶賠償病患194萬元,全案可以再上訴。
2011-1-5
誤診害截肢 長庚、醫師判賠194萬
記者項程鎮、張文川、洪素卿/綜合報導
台北長庚醫院3年多前傳出誤診,造成糖尿病患李春光右膝以上15公分以下遭切除,台北地院判決李勝訴,長庚醫院需與醫師林玠模、陳苡揚連帶賠償194萬餘元;本案仍可上訴。
長庚:接獲判決書再說
對此,長庚醫院表示,將待接獲判決書後,才會決定後續動作。
李春光妻子昨晚則說:「這幾年來,好好的人被弄得不能走路、工作,全家過得真艱苦。」記者前往採訪時,李代步的身障機車停在家門口,因身體不好,已入睡。
判決指出,病患家屬主張,李春光2007年1月19日晚間,因全身不適到長庚求診,急診室醫師診斷為糖尿病及便秘,李隔天感到右大腿疼痛、冰涼,屢次向醫師反映,但值班醫師林玠模、陳苡揚等人未積極治療,害李病情惡化,在同年1月30日及2月1日進行2次截肢手術。
兩醫師否認未積極治療
長庚及林、陳2位醫師否認有醫療疏失,並指病患當時臨床表現,是非典型的「下肢急性血管栓塞」,值班醫師很難早期診斷,所以先以內科治療,視病情變化程度,再請外科醫師處理,這些都是醫療書籍上的規範。
法院參考榮總的鑑定報告,認為「下肢動脈血管栓塞」不是罕見疾病,而糖尿病患本來就是「下肢動脈血管栓塞」高危險群,但2位醫師疏於注意,應對病患截肢負責,醫院也應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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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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