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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

打死人3人連帶賠償486萬元

亂棒打死人 3人判賠486萬
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2011.01.06 02:46 am

男子陳佑宗僅因為與陳世倫口角,竟與嚴次郎、陳緯倫持棍棒攻擊,或徒手毆打陳世倫致重傷不治,3人分遭判刑10、11年及1年6月。陳世倫的父母訴請附帶民事賠償,台南地院判決3人應連帶賠償486萬元。

陳佑宗、嚴次郎、陳緯倫常流連網咖,98年1月12日晚上3人約在歸仁區網咖見面,當晚陳佑宗與陳世倫發生口角,陳世倫騎腳踏車離開。3人憤恨難平,嚴次郎帶木棒與陳佑宗乘坐陳緯倫開的轎車,未開大燈自後尾隨,陳緯倫攔下陳世倫,嚴次郎持木棒與陳佑宗連續攻擊,陳世倫因頭部重創,傷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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