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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5日 星期日

國泰人壽保險公司跟業務員林雪樺連帶賠償虎航董事長張鴻鐘與另3家族成員

國泰人壽保險公司跟業務員林雪樺連帶賠償虎航董事長張鴻鐘與另3家族成員

虎航董座遭保險詐欺 追回2430萬
作者鏡傳媒
鏡週刊
2016年12月23日 下午5:28

虎航董事長張鴻鐘信任國泰人壽保險公司前業務員林雪樺,長期由林女處理家族成員保險,2011年間林女宣稱有固定年利率4.52%的高獲利「年金型保單」定存,張男與家人共籌了2430萬元購買,竟全遭林女私吞,血本無歸,國泰人壽認為這是張與業務員的糾紛,拒絕賠償,台北地院認為,林女藉職務之便偽造保單向張家人詐財,判國泰人壽與林女連帶賠償張鴻鐘及其家人共2430萬元;仍可上訴。

被害人張鴻鐘於2016年8月接任虎航董事長,他也是民進黨大老張燦鍙的姪子;被告林雪樺為國泰人壽資深業務員,張鴻鐘與另3家族成員指出,林女自稱是國泰人壽優秀員工,名片上也印有曾獲IQA國際卓越品質獎的經歷,家族保險長期由林女處理,2011年間,林女向張鴻鐘推薦「年金型保單」時,表示有新的定存優惠方案,一期2年,利率4.52%,張鴻鐘與家人於2011年至2013年間陸續購買此方案2430萬元,並取得定存單。

林女向張鴻鐘及其家人收取2430萬元後,每月均按約定利率4.52%給付利息,2013年2年期滿後,又再延期2年,2015年1月間,張家大姊發現向林女購買的「多益年年利率變動型終身保險」竟早已遭解約,不久後林女也表示定存部分無法如期給息,張鴻鐘等人追查下,發現國泰人壽並沒有經營定存業務,林女才坦承之前交給張家的定存單,是她自己剪貼偽造的,但強調2330萬元是她與張鴻鐘已過世的父親間投資款項,已匯還給張父,並沒有欠債。

國泰人壽則認為,本案是張家與業務員林女間的糾紛,並強調張鴻鐘在投保時擔任華航經理,是有充分智識人士,國泰人壽是經營人身保險業,並未經營定存,張家應知此事,卻仍相信林女推銷的年利率4.52%的定存商品,也有疏失,且張家在2011年購買定存,2015年才提告,已逾民事求償的2年期限,不應由國泰人壽賠償。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林女是在執行國泰人壽保險業務員職務時,利用向張家推銷保單之際,推薦年利率4.52%的定存,林女也已坦承是以剪貼方式製作定存單交付張家,張家在2015年未再收到定存利息,才知受騙並提告,並未超出提告時限,判國泰人壽與林女連帶賠償張家2430萬元;被告不服判決,已上訴高等法院,刑事部分,被害人尚未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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