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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

外籍家庭看護工從事勞動契約以外工作罰3萬至15萬

外勞看護當傭人使喚 雇主挨罰
2010-11-25
中國時報
吳政峰/基隆報導

越來越多外籍勞工向基市社會處投訴,雇主違規指派外籍家庭看護工從事勞動契約以外的工作。社會處廿四日說,有雇主除了要求外勞看護家中病患,還會違法指使外勞幫忙洗菜、做生意、帶小孩。針對屢勸不聽的7名雇主,社會處已開罰每案3萬元,更呼籲基市雇主以同理心善待為台灣奉獻心力的外籍勞工。

基隆市近3000名外籍勞工之中,印尼籍勞工占了2/3。而有超過70%以上的基隆市外勞從事替雇主照顧病患的「家庭看護」工作。

往年專線大多接獲外勞投訴,雇主把月薪給付人力仲介公司,但仲介卻巧立名目苛扣外勞薪水,外勞辛勤工作卻換來實得每月月薪只剩下新台幣2000多元。

不過,今年起,越來越多外勞投訴,他們來台從事家庭看護工,惡質雇主卻要求外勞除了照顧雇主家中老人,還遭額外要求清洗全家衣物、帶小孩。尤其甚者甚至,從事小吃店生意的雇主竟要求外勞幫忙洗菜、肉品等營業用食材。

社會處強調,就業服務法明定,雇主聘雇外國人,若未經政府機關許可,要求外勞從事勞動契約以外的工作,將遭開罰3至15萬元。今年已有7位雇主分遭開罰3萬元。

基隆市外勞若有相關疑問,可電市府社會處設置的外籍勞工諮詢保護專線(02)24258624,以及(02)24278683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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