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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30日 星期五

保險指定受益人加法定繼承人保險金才不會被課徵遺產稅

出遊旅平險能避稅? 除指定受益人 別忘加填法定繼承人
日期:2009/01/30 11:00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今年農曆春節假期長達9天,很多會利用長假外出旅遊,國際紐約人壽行政中心副總經理楊鈞霆提醒,除別忘了購買旅行平安險多一分保障,在填寫保單時,更別忘了填寫保險指定受益人,並建議再加填法定繼承人,如果萬一不幸發生意外身故,這筆身故保險金才不會被課徵遺產稅,讓當初購買保險來保障家人的初衷也會被打了折扣。

楊鈞霆進一步說明,購買保險時,受益人的指定其實是一門很大的學問,但是它常被忽略掉。依現行保險法第113條規定,「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此外,保險法第112條也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因此,如果被保險人於投保時受益人的欄位空白未填寫,於未指定任何受益人的情況下身故,其身故保險金就會被視為遺產計算的這種情況。

不僅如此,從過去旅遊意外事件來看,有不少都是多數家庭成員一起參加,如果不幸因天災、墜機或車禍意外同時罹難,因此,如果被保險人有指定受益人,被保險人與其指定的受益人同時身亡,或是指定的受益人較被保險人早身故,且被保險人生前也忘了做受益人變更等情況,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險金也是會被併入遺產計算,因此民眾在填寫保單時不可不慎。

楊鈞霆表示,若身故保險金被併入遺產計算,必須先用來清償所有資產、負債,之後家屬才能拿到清償後的餘額。因此,楊鈞霆建議民眾,若要避免身故保險金被併入被保險人的遺產計算,購買保單時受益人欄位千萬不要空白,保險受益人可依順位多指定幾名受益人。

另外,他建議在受益人欄位額外填上「法定繼承人」,如此一來,未來若發生被保險人與指定的保單受益人皆同時罹難的情況,由於保單受益人還有指名「法定繼承人」,保險公司即可依照民法規定的繼承順位,即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直接理賠保險金給被保險人最親近的親屬。

為避免紛爭,楊鈞霆還提到,可事先為家人依人生規劃做好分配,建議可以「同時指定多名受益人,且事先約定各受益人之分配比例」,例如張先生投保2000萬保險,指定受益人部份比例為配偶30%、2名子女各得20%、父母各得15%,若被保險人不幸身故,保險公司將依分配比例給付。不過,如果其中某一指定受益人(如配偶)與被保險人同時身故,則這部分理賠金則由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領取,例如張姓夫妻同時身故,那麼原來配偶的30%理賠金,則由張先生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即其兩名子女均分,張先生父母親分配比例則不變。

楊鈞霆補充說明,為了維護保戶的權益,其實也有保險業者會直接於保單條款規定,「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為契約受益人」,如此一來就可避免被保險人與指定的保單受益人皆同時罹難,讓身故保險金直接併入被保險人遺產計算的情況。例如國際紐約人壽在保單條款中就特別做了這項規範,希望能讓當初保戶購買保險的良善本意得以延續。

楊鈞霆提醒,保單受益人填寫看似簡單,實際上可是一門大學問,因此,建議消費者在填寫前仔細思考,以達到照顧家人的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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