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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3日 星期五

慎選好房仲 4招見真章

購屋小叮嚀 慎選好房仲 4招見真章
日期:2009/04/01 02:41 馬婉珍

房市大餅萎縮,各房仲為了衝業績,使出渾身解數攬客,不過,專家認為,景氣低迷時,民眾購屋更要慎選好房仲,勿因小小的折佣優惠而感到心動,反而要更進一步思考,房仲是否能在民眾購屋時,給予中肯的意見,而在購屋後,是否能提供過戶、保固等服務,才是最重要的。

專家提供以下4招,購屋慎選好房仲,保障自身權益:

一、選大選好,也就是品牌規模較大、品質好的房仲較佳:房仲業者指出,體質較差、品牌規模較小的房仲業,可能會因景氣低迷時,不堪虧損而結束營運。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認為,選擇大型房仲、且具備不動產經紀人或不動產營業員等專業執照的經紀人服務,較有保障。

二、客訴率與業務員獎金有其連動性較佳。群義房屋忠孝復興店執行協理林昌輝指出,品牌較具規模的房仲業者,會將客訴率與業務員的獎金連動在一起,客訴率越高,業務員當月的獎金便領得少。由於攸關每月的生計,業務員不敢輕易耍手段,所以選擇這類房仲品牌,較能得到良好的服務品質。

三、聽多說好,向已購屋的朋友打聽服務不錯的經紀人:徐佳馨說,有了親友的親身經驗,這位房仲業者的服務品質等於達到一定水準,而在溝通時,也可多提出問題,考驗該經紀人的專業及耐性。

四、支付斡旋金之前,應有書面合約。房地產業者說,房市低迷,有些房仲會急於向買方收取斡旋金,盼能迅速促成一樁交易,但業者提醒,支付斡旋金之前,應請房仲業開出書面合約,白紙黑字明定斡旋金的目的,並註明物件的詳細資料,然後加蓋仲介公司的店頭章,表示已報備核可,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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