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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2日 星期六

個人任意汽車保險 住宅火災保險

要保人直接投保優惠之揭露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表示,配合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之實施,產險業應自98年4月1日起,於所屬網際網路揭露個人任意汽車保險及住宅火災保險,要保人直接採購或投保時,與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間優惠內容之差異。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亦已建置網頁,供消費者比較查詢。

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自98年4月1日實施,產險業者應依自身經驗統計資料及經營成本釐定任意汽車保險及住宅火災保險商品費率,對產險業者因應不同行銷通路之成本應於費率合理反映。金管會並要求產險業者應於公司網站揭露要保人直接投保之費率與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間優惠內容,並每年3月底前更新。另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並已建置網頁(網址為http://www.tii.org.tw/fcontent/database/doc/doc.asp),供消費者查詢各家產險業者個人任意汽車保險及住宅火災保險承保基本內容及基本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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