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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1日 星期一

40%酒品健康捐330ml啤酒徵收新台幣3.4元、700ml烈酒28元、600ml料理酒2.2元

酒捐案 烈酒28元啤酒3.4元
日期:2010/06/17 22:59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7日電)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經專家討論後,今晚公布酒害防制規劃方向,擬依酒稅的稅額,徵收40%的酒品健康捐;例如罐裝330ml啤酒需徵收新台幣3.4元、700ml烈酒28元、600ml料理酒約2.2元。

國健局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大體而言,與菸捐每包菸徵20元相比,擬課徵的酒捐額度算是相當低。國健局尚在考慮料理酒的課徵比率是否還可更低。

國健局指出,國際曾對多達132篇研究進一步分析,發現酒價每增加10%,使用量短期約下降5.2%、長期下降8.2%。青少年、經濟弱勢及長期酗酒者,對價格最敏感,也最能因而受惠。反之,有些國家因經濟協定或為減少走私而降低酒稅,酒的銷售量與酒害隨之上升。

對於酒捐的用途,國健局規劃用於中央與地方的酒害防制、酒癮戒治及酒害受害者的救助、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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