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公亮遭停職 富邦金:裁罰太重
日期:2010/08/13 03:29 林上祚/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
富邦金六月因為違反法令,將銀行客戶推介給富邦香港銀行,遭重罰一千萬元,並凍結投資半年,富邦金不服提出訴願,沒想到,富邦證券與富邦人壽,昨日同樣因為推介客戶到香港,遭到金管會重罰,富邦證董事長葉公亮,甚至遭到停職九個月的處分。
針對金管會的裁罰,富邦金表示,此二案與6月24日金管會有關「台北富邦銀行裁罰案」,實屬同一案,均為三年前與富邦銀行(香港)合作案。針對金管會對富邦證券董事長葉公亮處以「停止九個月業務執行」,裁罰之重,富邦金深感遺憾。
由於北富銀六月底才因為上述推介行為,被金管會重罰一千萬元,且凍結半年投資,當時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對於上述結果表達不滿,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訴願,富邦金主張,其他外商銀行與外資券商,也從事類似的推介行為,對此,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強調,金管會對富邦金裁罰並沒有針對性,外銀若從事類似推介行為,「檢舉給我們,我們一定會辦」
對於銀行證券保險,違法推介給境外子公司,卻面臨不同的處罰,證期局主秘吳桂茂解釋,證交法對上述行為,並無罰款規定,只有對券商警告、停止業務等處罰。
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表示,保險法部分因未採取二階段式處罰,除非業者被罰款後,再度違法,否則不會處分保險負責人,富邦人壽已停止上述推介行為,因此沒有處分富邦人壽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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