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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4日 星期三

新竹市演藝廳保險公司營業員40歲吳姓男子假停車證偽造文書罪

貪小便宜使用假停車證 三保險員吃官司
日期:2010/08/04 17:35

貪小便宜卻惹上偽造文書的官司!新竹市一名吳姓男子為了省錢,以影印的公有停車證逃避收費員開單;吳姓男子不但自己使用假停車證,還提供給女同事使用,收費員發現後,通報警方將三人逮捕,三人被帶回警局才知道事情鬧大了,警方偵訊後,則是依偽造文書罪嫌,將三人移送地檢署偵辦。(彭清仁報導)

警方指出,目前擔任保險公司營業員的四十歲吳姓男子,由於辦公室在新竹市演藝廳附近,因此上班時車輛都停在演藝廳的公有停車場,為了省錢,從去年十二月份開始,就使用偽造的停車證,不但免繳費,吳姓男子﹂呷好道相報」,還將另兩張偽造的停車證,給辦公室的女同事使用。

市府交通處路邊收費員發現後,將三輛使用偽造停車證的車號,通報所有收費員注意。四日上午有收費員發現三輛列管的自小客車,都停在演藝廳停車場,於是向警方報案,警方也將吳姓等一男兩女帶回警局訊問。三人被帶回警局後,這才發現事情鬧大了。據吳姓男子供稱,停車證是以每張五百元向一名不知名的男子購買,由於月票每個月一千兩百元,平均起來每個月可省下七百元。不過警方懷疑吳姓男子的說詞,除了將三人依偽造文書罪嫌移送之外,並查證吳姓男子的供詞真假。據了解,由於市府演藝廳公有停車場的停車證,並沒有防偽標誌,被查獲的假停車證,只是以一般的彩色影印,隔著一層玻璃,就讓收費員難辨真假,市府交通處將全面清查是否有類似的假停車證在使用,市府也呼籲民眾千萬不要為了省小錢,而吃上偽造文書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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