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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7日 星期六

金管會主管財團法人監督管理要點

每3年打一次成績
日期:2010/08/07 03:23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

金管會未來對所管的財團法人要每3年打一次成績!金管會6日公告「金管會主管財團法人監督管理要點」,明訂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從8月6日以後選出的董事長、董事、監察人間不得有配偶、三親等以內親屬關係;金管會將每3年對所管財團法人進行查核,且要填具業務監督及績效評核表,公布在網站上。

金管會管理的財團法人,包括櫃買中心、投資人保護中心、證基會、聯徵中心、金融研訓院、保發中心、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保險犯罪防治中心、保險安定基金和地震基金等,未來都要受到這項管理要點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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