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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2日 星期日

花蓮縣政府消保官危正美 花蓮縣消費者保護協會理事長謝平東 安聯人壽北區部講師陳清明

花蓮研習確保契約消費者權益
日期:2010/09/12 00:07 【記者鄭沾誠/花蓮報導】

花蓮縣消費者保護協會為提升花蓮民眾消費權益認知,昨(十一)日在花蓮英雄館舉辦「確保契約消費者權益」研習活動,由理事長謝平東主持,花蓮縣政府消保官危正美頒感謝獎給協助消保宣教之優良企業人員。

會中律師鄭敦宇針對消保法入門及平日消費者面對的消費爭議問題做一解說,並提供相關消費法律常識。並提供消費者保護做法一、安全,二、告知,三選擇,四、表達。安聯人壽北區部講師陳清明,對於時下民眾保險時,保險、理財契約任及保戶權益相關重要法律介紹做一精闢說明(見圖)。

理事長謝平東表示,在花蓮許多消費不合理的問題,但消費者投訴無門,導因消費者難以企業及財團對抗,現行只能透過行政機關及專門委員,以行政權介入司法的領域來保護消費者,藉此研習會,讓更多的消費者可進一步了解自己的權益。並提出有線電視收費是否合理性案例,花蓮收費與別的縣市的收費比較為何高出許多,及種種不合理的現象,縣政府的委員們是否站在消費者立場想。同時,告訴消費者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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