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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7日 星期五

到保險業務員丟汽油彈縱火公共危險罪判徒刑4年6月

不滿保險契約 男子縱火洩憤判刑
聯合報
記者饒磐安
2011.01.05 11:44 pm

蔡姓男子因太太與王姓女保險員間保險契約糾紛,去年4月4日凌晨到王女位在新莊區的住處丟汽油彈縱火,所幸火勢及時被滅。監視器拍到蔡的機車車號,警方循此逮捕他。板橋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蔡徒刑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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