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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

工程包商泳發公司不當退勞保判決賠60萬

包商不當退保… 判賠60萬元
聯合報
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2011.01.17 02:19 am

林姓男子去年初工作返家後發現罹患A型流感,10天後病逝,家屬請領職災死亡時,發現在林染病前4天,工程包商就以工程完工為由將林退保,家屬一毛錢都拿不到而提告,板橋地院認為包商泳發公司退保不當,判決要賠給林的家屬60萬元。

法院調查,林姓男子原本在一家小型電機公司上班,該公司屬於5人以下小公司,依法不需強制投保勞保,但後來該公司與泳發公司合作承攬捷運公司的配電工程,捷運公司規定入場工作者一定要有勞保,因此泳發將林納入勞保。

林姓男子前年7月底加入泳發公司的勞保,一直到同年12月25日,泳發公司以工程完工為由,未告知林就主動將他退保。但4天後,林姓男子下班後感覺身體不適,原以為是感冒,但病一直沒好。

去年1月4日林姓男子2度就醫,才發現染上A型流感H1N1,後來病症急速惡化而在8日死亡。林的家屬向勞保局申請職災死亡補助,才知道林竟被泳發公司退保,於是控告泳發提出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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