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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5日 星期四

保誠人壽72位電銷人員有123件使用不當話術招攬保險罰鍰120萬

保誠人壽72位電銷人員有123件使用不當話術招攬保險罰鍰120萬

保誠人壽電銷違規被罰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
2014.06.04 07:15 pm

保誠人壽辦理電話行銷業務,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金管會今日依法處罰鍰120萬元整。

金管會表示,在受理民眾申訴案件時,發現保誠人壽在2013年1月1日至1月13日,所屬的72位電銷人員,有123件使用不當話術招攬保險情形,不符「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及第17條規定。

因此,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規定處以罰鍰120萬元整。金管會呼籲,保險業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業務招攬,並應加強法令遵循及內部控管,以確實維護市場秩序及保險業的社會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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