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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2日 星期二

颱風洪水險為住宅火災及基本地震保險附加險須在颱風警報發布前投保

警報發布前投保 颱風洪水險才有效

經濟日報
記者陳怡慈、邱煜婷
2014.07.24 03:25 am

每年7、8月為颱風好發季節,產險專家說,民眾投保颱風洪水險,須留意3點:人為疏失不在理賠範圍、颱洪險屬於附加險、投保須在颱風警報發布前。

明台產險火災暨新種保險業務部經理朱文金表示,一般人多以為,颱洪險只有低樓層住戶才需要,事實上,電梯、緊急發電機房及配電設施等大多設置於地下室,當暴雨造成淹水時,公設修復費用將成一筆可觀支出。若住戶已投保颱洪險,住戶分攤的維修費用將可獲得理賠。

但需注意的是,高層住戶的陽台排水口因淤積而導致淹水,或門窗未緊閉導致雨水灌入室內之人為疏失,並不在理賠範圍內。

朱文金指出,以台北市7層樓30坪一般住家為例,住宅火災及基本地震保險1年保費平均約1,901元,若加上平均約3,898元的颱洪險,1年保險費約5,7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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