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U保單保費融資境外客戶向銀行借錢繳交OIU保單保費平均融資額度70%-90%
金管會開放OIU保單保費融資業務
2016年01月21日
記者黃筠芸/台北報導
金管會宣布開放OIU保單保費融資業務,金管會表示,開放後境外客戶得向銀行借錢以繳交OIU保單的保費。平均融資額度七至九成,不過,OIU客戶僅限海外人士,國內自然人或法人無法適用。
所謂「保費融資」,就是「向銀行借錢買保單」,保戶不需要自備太多資金,比如,一張躉繳保單為50萬元,而合作銀行提供保單融資額度80%,保戶只需拿出10萬元,其他的40萬元可由銀行融資。
金管會表示,開放OIU保單保費融資業務,未來可透過銀行、保戶及保險業間之三方貸款契約及保險契約條款,約定要保人行使保單之相關權利及保險金、解約金之給付順序等,以保障銀行債權。
金管會也強調,這項OIU保單保費融資,不是以保單權利轉讓及保單質借方式辦理,因此,不屬於《銀行法》的「擔保放款」,也就是說,必須先確保三方之權利義務均已受充分保障之情況下,才得辦理本項業務。
金管會准了! 陸客到OIU買保單 可向銀行融資繳保費
NOWnews
作者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2016年1月20日 上午12:15
金管會宣布,開放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保單保費融資業務,未來境外客戶包括陸客或是外籍旅客只要在OIU買保單,就可向銀行以借貸方式繳交保費。金管會表示,此項業務的開放,除可提供境外客戶多元的融資管道,提升資金流動性,並有助於保險業發展OIU業務,創造銀行、保戶及保險業三贏局面。
金管會2015年8月開放保險業者經營OIU,目前有7家保險公司OIU開業賣保單,不過,據了解,整體保費收入距離金管會要達到第一年50億元的目標仍有段距離。
為加速擴大保險業者經營OIU業務,金管會邀集專家學者、保險業者及各相關單位開會研商,銀行辦理OIU保單保費融資業務的可行性,並請銀行公會及壽險公會就實務作法提出建議後取得共識,並在19日宣布,比照香港市場,開放OIU保費融資業務。至於保戶可借多少額度、銀行放款利率訂多少,金管會表示,由銀行、保險業者自行研議,完成後也不用再提報金管會,就可開辦。
對於陸客或是外籍客戶以保單貸款付保費的償還,金管會說明,OIU保單保費融資業務將透過銀行、保戶及保險業間的貸款契約及保險契約條款約定要保人行使保單的相關權利及保險金、解約金的給付順序等事項,以保障銀行債權。
此外,金管會指出,金融機構辦理OIU保單保費融資業務,非以保單權利轉讓及保單質借方式辦理,不屬於銀行法第12條所稱的擔保放款,於確保三方的權利義務均已受充分保障的情況下,才可辦理這項業務。
由於相關契約條款內容的訂定涉及銀行、保戶及保險業三方間的權利義務等實務面執行問題,金管會將請銀行及保險業者研擬具體作法,等業者研議完成後,即可辦理這項項業務。業者認為,由於OIU保單融資為無擔保融資,銀行不可能全額貸款,根據香港模式,OIU保單融資為解約金的7成到9成。
OIU保費融資業務,金管會開放
時報資訊
2016年01月20日 08:07
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
金管會協助拓展國際保險分公司(OIU)市場,宣布開放OIU保單保費融資業務,即境外客戶將可向銀行借款繳交OIU保費,預期可提供境外客戶多元融資管道,提升資金流動性,並有助於保險業發展OIU業務,創造銀行、保戶及保險業三贏局面。
金管會表示,為研議銀行辦理OIU保單保費融資業務的可行性,於2015年8月7日邀集專家學者、保險業者及各相關單位開會研商,並請銀行公會及壽險公會就實務作法提出建議後取得共識。
金管會指出,OIU保費融資業務,將透過銀行、保戶及保險業間的貸款契約及保險契約條款,約定要保人行使保單的相關權利及保險金、解約金的給付順序等事項,以保障銀行債權。保費融資並非權利設定或保單質借,不屬於擔保放款。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雖然此項業務不需申請即可開辦,但由於相關契約的條款內容訂定,涉及銀行、保戶及保險業三方間的權利義務等實務面執行問題,將請銀行及保險業者先研擬細部具體作法,待研議完成後才能辦理本項業務,實際開辦時間仍有待確認。
創三贏局面 OIU保費融資業務 放行
2016年1月20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管會19日宣布開放國際保險分公司(OIU)保單保費融資業務,即境外客戶可向銀行借錢繳OIU保費,創造保險公司、銀行及保戶三贏;但由於保險局解釋保費融資並不是權利設定或保單質借,不屬於擔保放款,因此實務作業仍必須銀行及保險業者去討論如何執行,真正上路時間仍待確定。
保費融資在香港行之多年,許多都是大陸觀光客到香港後,即可向當地銀行借錢,再一次繳交保費,藉由銀行借款利率低於保單預定利率,保戶可賺取價差,銀行及壽險公司則增加業績及收入,但由於香港是視為「權利設定」、即有擔保放款,因此放款利率相對較低,且銀行債權較能確保。
但台灣的保險法限定保戶用保單設質借款,僅能向原投保的保險公司,不能向銀行設質,因此保險局這次解釋OIU的保費融資,並不是權利轉讓或保單借款,也就不屬於擔保授信。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未來是客戶與銀行、保險公司各訂定保單及借款契約,再透過保單及契約的額外約定,限制保戶相關保單借款、解約等權利,並約定保險金、解約金給付順序,必須先清償銀行貸款等。
這項業務雖不必再申請開辦,但相關權利義務及實務面執行,仍需要銀行與保險業者等再細部討論,確定後才能辦理此業務。
據了解,這項業務其實是外商銀行或在香港已承作過保費融資者,向國內壽險業者爭取合作及向金管會要求開放,但目前解釋為無擔保放款,可能授信利率會比香港稍高一些,且可能要簽訂三方合約,去約定客戶若未正常繳息給銀行達一定時間,銀行可要求壽險公司保單解約,用來清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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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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