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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0日 星期三

醫院、賣場、超市、公家機關 冷氣超過一定溫度或燈光超過制定的照度挨罰

節省能源不浪費 賣場醫院一起來
日期:2009/06/09 22:15
記者林珍汝郭俊麟台北報導

賣場冷氣冷颼颼,大白天電燈開得比晚上還要亮,這些小地方都可能造成能源浪費,未來賣場、超市、醫院或公家機關,如果冷氣超過一定溫度,或燈光超過制定的照度,都可能挨罰。

立法院三讀通過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未來也會規定電器甚至汽車,都必須標明能源效率,以供消費者選擇,不過看看現行標示,冷氣標的是EER能源效率比,洗衣機寫的是額定耗電功率,冰箱標的又是另一種標準,怎麼統一讓消費者清楚明瞭將是個大挑戰。

能源局表示,未來可能用星等評比,清楚標出電器的耗電量,就看新的能源法上路之後,能不能讓省電這個名詞,不再是廣告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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