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態廣告

搜尋此網誌

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

2010年10月底富邦集團遭罰1360萬元 台新集團、華南集團遭罰逾1000萬元 永豐金遭罰850萬元

開罰金融業 金管會進帳9000萬今年達成率過半 明年罰款預算1.62億元
2010年11月01日
蘋果日報 新聞快訊
廖珮君╱台北報導

金管會開罰金融業,口袋麥克麥克。以2010年截至10月底統計,金管會開罰金融業已進帳近9000萬元,較2010年1.6億元預算,達成率過半,其中以富邦集團「貢獻」1360萬元最多,堪稱最大苦主。金管會主委陳裕璋今將赴財委會,報告明(2011)年施政重點及預算案,其中在金融管理基金部分,全年基金收入編列79.8億元,其中編列罰款預算,還較2010年多200萬元達1.62億元。

富邦集團罰款最多

陳裕璋說,為鼓勵金融機構內稽內控發揮功效,未來監理將以導正為主。日前金管會委員會通過對金融機構違規擬定處分標準,採「坦白從寬、隱匿從重」,三局(銀行局、保險局、證期局)並將統一處分標準,最低200萬元,最高1000萬元。

據金管會網站上公布的重大裁罰案,截至2010年10月底,累計43件,其他未達「重大標準」,沒有公布的處分案還未計入。最高處分金額達1000萬元,為台北富邦銀行。

若以業別來看,其中銀行業佔20件,共開出5950萬元罰單,開罰金約在100~1000萬元不等;保險業則有23件,開罰金額較小,僅24~420萬元,共2834萬元,證券業多以停止業務為主,合計金融業共開出8784萬元罰單。

遭開罰業者,又以富邦集團遭罰1360萬元稱王,其餘包括台新集團、華南集團,也遭罰逾千萬元,永豐金則遭罰850萬元。

據金管會金融管理基金預算,2010年罰款預算為1.6億元,至今入帳8784萬元,達成率54%。2011年起,基金預算增加金融業營業稅收入70.93億餘元,專款專用在保險業退場及紓困計劃,收支相抵後,明年基金將剩862萬元。

三局統一處分標準

金管會官員說,未來若業者主動發現缺失,向金管會呈報且自行處置並有效改善,有機會完全不受罰,銀行主管說,若有「免罰」空間,可鼓勵金融機構加強自我管理,也可避免申請新業務遭拒。

金管會三大業務局對業者違規已有裁罰表,以違反內稽內控規定為例,處分金額最低200萬元,最高1000萬元,若業者「知情不報」,還會加重懲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