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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

2理專判連帶賠償7893萬 富邦銀行理財顧問劉恩齊、富邦期貨營業員林雅君

別再被理專騙!投資人力守三大守則
日期:2010-11-12
記者:文/黃琴雅

又有客戶被所謂的理財人員騙了!繼「肥前屋」老闆被理專誤導慘賠6000萬元後,又有投資人因營業員違法代操期貨賠掉1.2億元!為何這類投資糾紛層出不窮?投資人應如何自保?

近來,有2件理財糾紛備受注目。1件是,本刊獨家報導以平價日式鰻魚飯著稱的「肥前屋」老闆町田世文,因過度信任理專,導致購買保單貼現基金慘賠了6000多萬元。另1件是,11月1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2位富邦期貨前營業員與理財顧問,因擅自變更企業家夫人客戶的資料,違法代操期貨,讓客戶慘賠1億2000萬元,須連帶賠償7893萬元給投資人,創下台灣少數要理專賠償客戶的案例。

這2件糾紛都出現同一狀況:客戶過度信任理專;理專過度銷售商品。「肥前屋」日本籍的老闆町田世文,對銀行員的專業本來就存有信任感,加上理專三不五時登門造訪建立感情,並且透過不斷的銷售來賺取高額佣金,使得町田即使慘賠,理專還賺取高達1000萬元的佣金。

林姓企業夫人也是一樣,期貨營業員佯稱幫林女士設計一套「價差交易策略」,交由電腦程式操作,最大損失不超過3%,實際上卻是由營業員自己頻繁操盤,單單2005年就領取3000多萬元獎金,林女士的1億4000萬元卻賠到僅剩下1000多萬元,理專為私利的「貪念」都發生在「信任感」上。

理財專員美其名是幫客戶理財,實際身分卻是「Sales」,專門銷售基金、保單及境外投資商品,除了客戶臨櫃買賣外,他們最大的客群就是自己銀行的「定存族」。

為了吸引這些定存族的錢來投資理財商品,銀行可是使出渾身解數來訓練理專,不僅教導銷售話術,還教導理專品紅酒、學打高爾夫球等,目的都是為了親近客戶,與客戶「博感情」。理專與客戶的關係就在「感情」與「利益」間擺盪,導致許多投資人都敗在「人情壓力」的關卡上,甚至理專的親朋好友賠錢的不在少數。

迷思一:過度信任理專 突圍:多名理專分散風險

然而,2008年金融海嘯,就像是理財商品的「照妖鏡」,讓不少商品現出原形,大多數境外商品,尤其是連動債,幾乎都虧掉50%以上,其中,踩到雷曼兄弟所發行的連動債的投資人,幾乎是血本無歸,且國內總投資金額高達440億元,受害人數達20萬人以上,是國內有史以來最大的投資理財爭議,也把理專銷售問題浮上台面。

曾經有過被認識二十年的投信朋友,利用投資名義詐騙8000萬元經驗的張彼得就把切身之痛寫成書──《我的錢怎麼不見啦?》出版。頂著台大商學系、美國羅徹斯特大學MBA學歷的張彼得,曾經待過花旗銀行及美林證券,如此厚實的財經背景,還是會掉進投資騙局中,「『人』是所有交易過程最重要的主題」、「與理專如果『不只是朋友』,會公私不分,一旦感情蓋過理性,被騙的金額往往是所有身家財產。」張彼得分析。

「逃避人情壓力,才是降低投資錯誤的第一步。」張彼得說,「理專永遠是把你的現金變成『佣金』,」因此,把資產分散,要多找些理專,把理財商品透過不同家的理專來比對,理專比投資人知道更多理財資訊,也敢於說別家的缺點,是投資人要下單前最好的參考。

不過,即使如此,張彼得卻認為,連他自己都無法真正避免未來會再被騙錢,因為人性總有拒絕不了誘惑及人情的時候,「最好的方法是,以『量』控制,拿出虧損得起的金額去投資,掌握好自己的安全邊際,是投資很重要的課題。」

違法代操期貨 判賠7千萬
日期:2010/11/01 13:20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日電

前富邦銀行理財顧問劉恩齊、前富邦期貨營業員林雅君,被控違法代客操作期貨,讓投資人損失慘重。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劉、林應賠償投資人新台幣7893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被害的林姓投資人主張,她在2004年3月間經由劉恩齊介紹,在富邦期貨開設交易帳戶,簽定委託買賣使用同意書,由林雅君擔任她的營業員,並留下通訊地址及印鑑。

林姓投資人指出,林雅君事後竟未經她的同意,製作虛偽的電子交易密碼,陸續藉她的名義進行密集的網路期貨交易,賺取鉅額的業績獎金,還製作假的對帳單及買賣報告書,讓她誤信獲利良好,加碼投資總額達1億餘元。

林姓投資人表示,她在2006年2月間察覺有異,向富邦期貨公司連絡後,才發現總投資額只剩1000多萬元,損失達1億餘元,因此對劉恩齊、林雅君、富邦期貨公司提出民、刑事告訴。

刑事部分,台北地院於2008年間依違反期貨交易法,分別判處林雅君、劉恩齊3年及1年7月徒刑,富邦期貨公司則被判處罰金100萬元。全案目前仍在審理中。

民事部分,林姓女子向劉、林求償7893萬餘元,並向富邦期貨求償5000多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全數判准林姓投資人對劉、林2人的求償,但駁回她對富邦期貨的求償請求。全案可上訴。

理財專員惡搞客戶 2人判賠7893萬
日期:2010/11/01 16:35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富邦銀行理財顧問劉恩齊、前富邦期貨營業員林雅君被控違法代客操作期貨,讓投資人慘賠1億元;台北地方法院今(1)日宣判,2人應賠償投資人7893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女客戶2004年3月透過劉恩齊開戶,由林雅君代為理財,劉、林在客戶開戶後4個月,就以傳真文件變更客戶的地址、印鑑,擅自啟動客戶的網路交易系統,並透過網路下單,製造假交易記錄、對帳單,讓客戶以為獲利良好。

林姓女客戶又在林雅君多次解說下,陸續投入大筆資金,帳戶內最多有1億4000多萬元,林雅君也因此獲得公司發給的高額業務獎金。女客戶在2006年2月間察覺有異,向富邦期貨公司連絡後,才發現總投資額只剩1000多萬元,損失達1億餘元,因此對劉、林2人以及富邦期貨公司提出民、刑事告訴。

刑事部分,林、劉一審分別被判3年、1年7個月徒刑,2人不服上訴。同時間,林女也提出民事訴訟,向2人求償7893萬元,向富邦期貨求償5900多萬元。法官審理認為,富邦期貨經仲裁結果已經盡到賠償責任,駁回其請求,2營業員部分法官全數判准,判決他們必須連帶賠償林姓客戶7893萬元。

理專營業員冒名投資 客戶損失1億多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2010.11.01 04:11 pm

富邦期貨理專劉恩齊及營業員林雅君遊說林姓女子投資期貨買賣,欺騙林女公司會由電腦自動選擇投資標的,最大損失不超過3%,林女誤以為真,投入1億4000多萬元為期貨保證金,但劉與林竟共謀冒名林女進行期貨交易,林女事後要用錢查詢帳戶才發現錢僅剩下1654萬元,林女提告,台北地院判理專和營業員連帶賠償林女7893萬多元。

違法期貨交易判賠7千萬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2010.11.01 03:01 pm

前富邦期貨公司營業員林雅君、劉恩齊以傳真變更客戶地址、印鑑,自行透過網路下單,並製造假的交易紀錄安撫客戶,個人賺取高額手續費,客戶卻慘賠1億多元,台北地院上午判決2名業務員必須賠償客戶7800多萬元,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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