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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

台中縣張啟皇賠償酒醉駕車陳伸銓526385元、賠償張寬宥638730元

駕車追機車報復 判刑賠錢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2010.10.15 03:17 am

台中縣民張啟皇去年底,因機車騎士超車、又被對方辱罵「幹」,即駕車衝撞機車,造成機車騎士陳伸銓及陳所載的友人張寬宥受重傷,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但法官查出被害人在被追逐情況下摔倒受傷,改依傷害等罪將他判刑2年6月;民庭並判決張賠償兩名被害人116萬餘元。

檢警查出,張啟皇(28歲)去年12月9日深夜,開車沿大里市由北往南,途經益民路與東明路口時,剛好陳伸銓騎機車載友人張寬宥超越張的轎車時,張寬宥對張啟皇辱罵「幹」,引起張啟皇不滿,猛踩油門追逐陳伸銓的機車。

張啟皇追到益民路與東榮路時,故意開車自後碰撞機車,致使陳伸銓、張寬宥在高速行駛情況下摔倒,兩人飛離機車後倒地,被害人受重傷,未料張啟皇還下車持木棍對兩人叫罵,作勢毆打,經陳伸銓求饒始罷手。

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張啟皇,但法官以無積極證據證明張啟皇的轎車有「碰撞」陳伸銓所騎機車,且無殺人犯意,改依傷害等罪將張啟皇判刑2年6月。

被害人陳伸銓、張寬宥並提起民事賠償,要求張啟皇賠償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212萬,但法官查出本案是陳伸銓酒醉駕車、及張寬宥無端辱罵引起,張啟皇固不應駕車自後追逐、逼迫陳所騎機車,雙方都有過失,因此判決張啟皇賠償陳伸銓52萬6385元、賠償張寬宥63萬8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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