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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

2010年職業傷病通報3300例 職業傷病管理服務網www.tmsc.tw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台灣勞工陣線 工殤協會

勞工過勞死 資方反駁須舉證
日期:2010/12/22 21:21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台北22日電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修正職業病標準,勞工安全衛生處長傅還然今天表示,修正後有關勞工是否過勞死的相關舉證責任,由勞方改為資方。

勞委會公告放寬職業病認定標準,明確列舉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且將工時減少,納入工作型態等考量。

傅還然指出,由於過去在判定勞工是否過勞時,會先訪談資方,再找勞方談,勞資雙方對工作負荷常有歧見;修正後,改為先訪談勞工,就勞工的說法,若資方要反駁,須舉證才行。

傅還然說,此項修正公告後即適用,因此南亞科技公司工程師疑似過勞猝死的案件,也將適用;另外有2件還在審查中。

傅還然說,歷年來勞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並獲審查職業病給付者,2009年有26件,2010年到目前為止有33件,申請獲通過的案件都比日本、韓國低,並非正常現象。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勞工發生職災致死亡者,另加發10個月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

職場新聞 -勞委會職業傷病防治服務網—『讓職災勞工朋友看見支持的力量』
2010/11/09 星期二

勞委會王主委於本(99)年11月9日上午召開「讓職災勞工朋友看見支持的力量-職業傷病服務成果記者會」,強調為加強職業傷病勞工及家屬的照顧與協助,自2008年起,擴大結合9大醫學中心及52家職業傷病門診醫院,提供勞工更親近性之職業傷病預防、工作因果關係診斷、調查、復工評估轉介及補償與健康諮詢之服務,會中2位當事人現身說法,對勞委會於罹病求助過程中所提供的協助,表示肯定,並希望擴大宣導,讓更多職災勞工受惠。

勞委會表示,全國職業傷病門診的診次已增加至每週181診,較過去提高近3倍,使全台灣的勞工在30公里內即可就近尋求職業傷病之服務,每年服務職災勞工超過1萬人次,較以往成長3.2倍;經服務團隊職業因果關係完整評估診斷,使職業病發現率每年增加為1350件,讓勞工獲得勞保給付案件成長近2倍;每年協助個案管理、復工及諮詢轉介達5300人次,近2年復工協助達1343人,其中有60%成功復工案例。這些勞工除了職業傷害外,更因長期工作的暴露造成職業病,經統計前3名與工作相關的疾病是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52.2%)、職業性聽力損失(25.5%)及職業性肺病(6.5%)。

記者會上除播放受服務職災勞工個案之記錄短片、另亦邀請受協助之職災勞工及職業傷病防治中心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親自說明服務歷程,現場分享之李姓勞工及其女兒表示,從事鎳礦冶煉工作約25年,長期暴露於鎳粉塵作業之環境,致罹患肺腺癌;另一邱姓勞工從事水管裝置維修工作約14年,長期操作鑿破機及搬運重物,致罹患腕隧道症候群等病變,均表示感謝勞委會防治中心提供職業病之認定與協助。防治中心陳醫師表示,勞工若有職業傷病相關疑慮,可至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尋求協助,讓專業團隊提供相關之協助與權益之維護,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勞委會和防治中心會陪大家一起走過。

王主委表示,職災勞工處於弱勢中的弱勢,失去健康的同時,無謀生的體力和力量悍衛自身權益,遇到雇主不合法之對待,也只能吞忍,故勞委會將持續推動更完善之「職業傷病防治服務」,只要是懷疑己身疾病與工作相關、職業災害未依法補償或賠償及職業傷病需要申請相關補助時,不用徬徨不安,請撥全國職業傷病服務專線電話(02)3366-8266勞委會職業傷病服務團隊將提供職業傷病相關諮詢與服務,或可上職業傷病服務網站http://www.tmsc.tw查詢相關服務與權益資訊。

現在勞委會亦透過「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之修訂,將職災之職業暴露舉證責任轉由雇主承擔,免去勞工苦無職業因果關係暴露證據及未能早期重返職場之痛;未來,亦將透過整合衛政體系資源,規劃更完善職業健康照護服務體系,以預防之角度,減少職災之發生,期能有效照護勞工健康,維護勞工朋友們在職場上的安全與健康。

工程師過勞死不算職災? 王如玄:將改標準
聯合晚報╱記者張博亭、陳素玲/台北報導
2010.11.09 02:41 pm

高科技業員工過勞死,卻未被認定是職災,引發輿論批評,勞委會主委王如玄透露,已請國內外專家研議此問題,最快兩個月內將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未來過勞死有機會變成職災項目之一。

王如玄今表示,勞委會將透過修訂「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把職災的舉證責任轉由雇主承擔,使勞工舉證時不必擔心無職業因果關係。

勞委會今宣布啟動職業災害勞工服務網,從預防、就醫、復健到重返職場提供職災勞工全套職災服務。首要是擴大結合9大醫院中心及52家職業傷病門診醫院,除了建置完整的職業傷病防治網絡外,亦提供職業傷病預防的診斷服務。新增的職災預防將由職業病醫師、工業安全師及護理人員組成的專業團隊,進駐300人以下中小企業進行環境安全評估、員工健康風險評估等服務,事先防範職業病發生。

勞委會統計,自2008年建置職業傷病通報系統後,職業傷病通報比例從2007年的1050例增加至2010年的3300例,其中職業病發現率每年增加到1350例。為減少勞工罹患職業病之機率,勞委會參考世界衛生組織的「全球職業健康行動計畫」,以資源短少、員工不超過300人之中小企業為訪視對象,提供作業環境危害風險評估,從2008年起已進行330件工作現場之調查。

台大醫院環境職業醫學科教授郭育良表示,全國職業傷病門診的診次已增加至每週181診,較過去提高近3倍,每年服務的職災人數超過1萬人次。另外,每年協助個案管理、復工及諮詢轉介達5300人次,近2年復工協助達1343人,其中有60%成功復工案例。

經統計前三名與工作相關的疾病分別是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52.2%)、職業性聽力損失(25.5%)及職業性肺病(6.5%)。王如玄強調,透過訪視結果,將能協助雇主改善工作環境,也能降低員工受職災風險。

職災勞保給付 成長近2倍
2010/11/10
記者翁云真台北報導

為加強職業傷病勞工及家屬的照顧與協助,勞委會擴大結合9大醫學中心及52家職業傷病門診醫院,提供勞工做工作因果關係診斷、調查、復工評估等諮詢,讓全台職業傷病門診診次比過去提高近3倍,職業病發現案件每年增加1350件,勞工獲勞保給付案件成長近2倍。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指出,全國職業傷病門診的診次已增加到每周181診,全台勞工在30公里內可就近尋求職業傷病的服務,每年服務職災勞工超過1萬人,也比以往成長3倍。

勞委會昨天舉辦職業傷病防治服務網記者會,從預防、就醫、復健到重返職場提供職災勞工全套職災服務,會上播放2部勞工個案紀錄片,並請個案現身說法。紀錄片中,吳先生因工作吸入太多纖維,導致肺受損而過世;吳先生遺孀感謝職業傷病門診的醫師協助,才知道丈夫的病與職業直接相關,目前案子還在申請職災鑑定,但她感嘆的說,再多的賠償金也無法換回先生的命。

據勞委會統計,職業病發現案件每年增加1350件,經協助個案管理、復工及諮詢轉介也達5300人次,近2年復工協助達1343人,其中有60%案例成功復工。

另外,王如玄透露,已請國內外專家研議,最快2個月內將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未來過勞死有機會納入職災項目之一。

過勞死標準擬放寬 勞團支持
2010/11/09 19:36:56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9日電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擬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勞團今天表示支持,並建議將過勞死舉證責任從勞工變為雇主,只要雇主無法證明不是過勞死,就應認定是過勞死。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勞委會將修訂「職業引起急性循環系統疾病認定參考指引」。由於此參考指引是有關過勞死的規定,外界解讀,勞委會近期將放寬過勞死的標準。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受訪時表示,台灣過勞死成立的案件只有20多件,比起韓國、日本都少很多;支持勞委會放寬認定標準,也希望過勞死舉證責任從勞工變為雇主,只要雇主無法舉證「不是」,就應認定「是」。

工殤協會秘書長黃小陵也表示,支持放寬標準,希望勞委會將舉證責任從勞工轉為雇主;至於認定過勞死的人員,除了醫師外,盼增加勞工團體,因為醫師沒有比勞工團體更了解職場狀況。

2010-11-10
職災舉證責任 轉由雇主承擔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

日前一名疑似過勞死的高科技業勞工,未獲得認定為職災,引發輿論抨擊。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日出席職業傷病防治記者會時表示,最快兩個月內可望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此外,勞委會也已著手修訂「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未來職災的舉證責任轉由雇主承擔。

雇主須證明已善盡義務

也就是說,雇主必須證明確實已經有善盡防止職災發生的義務,才能免除職業災害的賠償責任。勞委會也已建構職業傷病防治服務網,由職業傷病防治中心的專科醫師協助職業病勞工,勞工不必獨自憂心難以舉證自己的傷病是否與職業有關。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秘書長黃小陵表示,舉證責任轉給雇主的概念,多年前,協會就已經開始建議,也盼望了很多年。因為在現行勞資不對等的情況下,勞工未必能針對職業暴露物質、工時紀錄等提供充分資料,畢竟這些紀錄根本掌握在資方手裡。所以,要求資方舉證工作環境確實不會危害勞工健康,才是正確的方向。

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理事長郭浩然醫師指出,在職業傷病鑑定委員會裡,也已經開始引進這樣的概念。也就是說,若是文獻記載、經驗法則以及相關科學證據等,都證明勞工所從事的工作,確實是他所罹患疾病的高危險群,則除非雇主可以提供足夠證據、證明非職業所致,否則勞工的疾病仍然可以被認為是執行業務所致的疾病。

勞保局也應導入此概念

不過,目前勞工遭遇到的更大問題是勞保認定跟勞工的職業傷病防治中心不一的情況。黃小陵指出,例如先前的過勞死案例,明明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已經開立診斷證明,但是勞保局的審查醫師還是2度駁回,是否也應該一併在勞保系統中導入雇主需舉證的概念,否則想要申請勞保職業病給付,恐怕還是困難重重。

勞委會安全衛生處處長傅還然表示,其實自從職業傷病防治網成立以來,勞保職業病的給付案件數已經明顯增加、給付案件成長2倍。就他所知,由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醫師協助蒐集資料、撰寫報告後,最後有80%的職業病勞工可以獲得認定。

過勞死認定 王如玄:擬放寬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
2010.11.10 03:36 am

工程師過勞死,引發職業災害難認定問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表示,勞委會擬修訂「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把職災的職業暴露舉證責任轉由雇主承擔,勞工不必擔心無職災舉證,並在2個月內蒐集國內外專家意見,研議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

王如玄昨天出席「職業傷病服務防治網」成果發表會時指出,2009年勞委會已將憂鬱症等因工作引發的心理疾病納入勞保職災給付範圍;至於近來備受關注的「過勞死」,因認定不易,勞委會目前已著手蒐集國內外資料,針對本土案例進行檢討,包括放寬工作時數,最快一兩個月內完成新的過勞認定指引。

罹患職災勞工的親人昨天也現身說法,李小姐說,父親從事鎳礦冶煉工作25年,長期暴露於鎳粉塵工作環境,導致罹患肺腺癌,但申請職災過程坎坷,希望未來修法後,讓勞工在申請職災的過程更順利。

勞委會統計前3名職業病,分別是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職業性聽力損失及職業性肺病。勞委會表示,2007年結合9大醫學中心及52家職業傷病門診醫院,至今全國職業傷病門診的診次已較過去提高近3倍,勞工獲職災給付案件也成長近2倍。

勞委會表示,為避免職災傷病,勞工可上職業傷病管理服務網(www.tmsc.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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