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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撞電動代步車貨車駕駛與貨運行連帶賠償705000

貨車撞電動代步車 要賠70萬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即時報導
2010.12.05 09:03 pm

蔡姓婦人因為行動不便,都以電動代步車代步,三年前蔡姓婦人行經三重的人行穿越道時,高姓貨車駕駛疏於注意撞上,導致婦人多處骨折受重傷,板橋地院判決貨車駕駛與貨運行得連帶賠償7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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