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態廣告

搜尋此網誌

2010年12月22日 星期三

台中市民孫岩石駕車撞傷機車騎士林意承判賠200萬

駕車撞傷人 判賠200萬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2010.12.18 06:25 pm

台中市民孫岩石駕車撞傷機車騎士林意承,致林頭部重創、嗅覺功能嚴重減損,一審將他判刑6月,但檢察官認為他未與被害人積極民事和解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以孫願賠償被害人200萬元,將上訴駁回,並給予緩刑3年,但前提必須履行和解條件。

孫岩石(67歲)與被害人林意承達成民事和解,共給付200萬元,給付方法是99年12月30日前給付150萬元,餘款50萬元,自明年元月起,每月給付5000元,至清償完畢日止,如有一期不履行,視為全部到
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