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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8日 星期六

理財專員撤銷登錄資格、停止執行業務最長3年

理專登錄制 半年後上路
1/10 12:05
中央社

金管會表示,避免理專不當銷售商品,理專登錄制半年後將上路,未來理專如有不當行為造成客戶重大損失,將遭撤銷登錄資格或停止執行業務;一旦撤銷登錄,3年內不得重新登錄。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委員會議通過「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在發布日後6個月施行。

現行保險業務員、券商業務員都必須到所屬公會登錄後才能銷售商品,如有違反規定情事,也有相關撤銷登錄規範。但是信託業從業人員 (即理財專員) 未有此制度,若理專有不當行為導致客戶重大損失,仍可繼續執業。

金管會表示,新制上路後,理專如因違反相關行為規範,將遭處撤銷登錄或停止執行職務;若停止執業期間累計滿2年也應撤銷登錄。一旦撤銷登錄,則3年內不得再登錄。

理專登錄制 下半年上路
聯合報
記者薛翔之/報導
2011.01.08 03:03 am

理財專員登錄制,預計最快今年下半年上路。

為了防止銀行理專亂賣金融商品,讓投資人受到「重大損失」,金管會委員會會議昨天 (6日)決議通過「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

新規定預計近日發布,發布6個月後正式實施,理專未來將比照保險業務員,採取登錄制;一旦違規,金管會可撤銷登錄資格、停止執行業務,最長達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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