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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

台中市長昱企業社與混凝土預拌車司機賴國治連帶賠償383萬餘元

斜坡停車撞傷人 判賠3百萬
2011/01/13 17:16:29
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13日電

路邊停車小疏失可能釀大損失。台中市1名企業社員工駕駛混凝土預拌車,在斜坡路段違規又草率停車,導致撞傷母女3人,今天被法官判決應賠償新台幣300多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調查,賴姓男子民國97年8月間駕駛混凝土預拌車行經台中市和平區某斜坡路段,竟違規停車且未熄火,僅拉起手煞車,導致車輛向下坡滑動,撞及前方停放的車輛,又撞傷藍姓母女3人。

藍家為此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賴姓駕駛與企業社連帶賠償1305萬多元。

法官審酌後,認定只需賠償看護費用、醫療用品費用、勞動能力減少費用及精神慰撫金,合計賠償金額為383萬多元。經扣除汽車強制責任保險金47萬多元後,判決應賠償母女3人共335萬多元。賴姓駕駛與企業社如果不服判決,可以提起上訴。

輛未熄火撞傷人 判賠334萬餘元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2011.01.13 06:35 pm

台中市長昱企業社司機賴國治駕駛混凝土預拌車停在下坡路段,未將車輛熄火,僅拉起手煞車,致車子往下滑動連環撞及下方車輛,造成李麗華母女3人輕重傷,李麗華因受傷大小便失禁,也無法正常性生活,台中地院昨判決長昱企業社與賴國治連帶賠償33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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