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風險補償試辦計畫明年上路 最高賠200萬
時間:2011/3/31 19:15
撰稿‧編輯:林晨柏 新聞引據:自由電子報
孕婦生產往往有諸多未知的風險,孕婦、家屬及婦產科醫常要承擔相當的壓力,甚至引發醫療糾紛,但司法過失判定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會有結果,對孕婦、家屬及婦產科醫師都是煎熬。衛生署官員表示,將於明年施行「生育風險補償試辦計畫」,產婦及新生兒若因為羊水栓塞及血崩等生產風險死亡或是因而導致重殘,不需經過失判定,最高將可獲得新台幣200萬元的補償。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生育風險補償的最大特色就是不會做任何過失的判定,只要事實發生,包括羊水栓塞、血崩及不明原因導致孕婦、新生兒死亡或傷害,經委員會開會討論通過,就給予一定金額的補償,最高補償金額目前規劃為200萬元,但先天性疾病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受害孕婦及新生兒如果獲得補償金,並不會影響孕婦、家屬及婦產科醫透過司法途徑做過失判定,如果當事人認為有必要,還是可以循司法途徑解決。
石崇良表示,目前「生育風險補償試辦計畫」的主要參與對象以醫療院所為主,而非個別醫師,預計規模為3至5億元左右,由官方及醫療院所共同負擔,官方擬由醫療發展基金支應,而參與的醫療院所則要負擔一定比例的金額,試辦計畫採自由參加的方式,診所也可以參與,但只要參與試辦計畫,無論醫院或診所都要接受評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