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加保「雇主意外責任保險」或「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讓保障更完善
辦趴投保 附加2保險
2015-12-27 00:18:12
經濟日報
時序進入跨年,一連串的戶外活動即將登場,根據政府規定,只要舉辦戶外活動、公共營利事業場所建築物所有權人,都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而若行有餘力的話,不妨在公共意外責任險中,額外加保「雇主意外責任保險」或「食品中毒責任」等附加條款,讓保障更完善。
「雇主意外責任保險」可轉嫁工作人員或承包商在執行職務時因意外事故,受傷或死亡,被保險人需負起賠償責任或遭求償時的風險;而「食品中毒責任附加條款」可預防萬一活動中,因供應食物,發生集體食物中毒時,主辦單位需支付的醫療費用。
所謂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是指營業處所內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毀損,營業處所的經營者應依法應負起相關賠償責任,而保險費計算則是按照保額、預估參加人數及活動性質估算。
雇主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時,需提供被保險人資料、活動地點、活動名稱、活動計畫書、活動日期、保險金額等,在參加人數部分,建議業者應以最大的預估人數來估算投保金額,才能提供參與民眾較足額的保障。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最大的用意在於:萬一活動發生意外,保險可以替主辦單位負擔部分相關賠償費用,對民眾來說,則是多了層保障,不至於因業者卸責,導致求償無門。
舉辦戶外活動投保建議
雇主意外責任險:轉嫁工作人員因公意外事故,受傷或死亡,被保險人需負起賠償責任的風險。
食品中毒責任險:因供應食物,發生集體食物中毒時,主辦單位需支付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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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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