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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第7條單一投資標的投資上限25%

壽險業投資公共建設 近日放寬
2010-10-21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引導壽險資金投資重大公共建設,金管會決定放大投資量!金管會內部已初步通過,將放寬壽險業投資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的投資限額,由原先單一投資對象實收資本額或已發行股份的10%,提高到25%,這項辦法近期內即可望展開預告。

壽險業原本建議可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V,或以團隊方式去競標政府重大公共建設的BOT案,據了解,部分縣市政府相當歡迎此建議案,且鼓勵壽險資金參與地方重大建設,這部分已移往經建會作整體規劃,不在此次金管會開放之列;同時金管會也不希望壽險業透過投資公共建設,取得或參與經營非金融事業的經營權。

據了解,金管會也規畫,從2011年開始,希望壽險業每年新增投資政府債券及專案運用、公共建設的金額,逐年遞增,3年共計要投資1050億元。

金管會這次將修改「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主要修改第7條的投資限額,將單一投資標的投資上限由10%提高至25%,但壽險整體投資公共建設的限額仍是資金的10%不變,對同一對象投資金額也是以資金5%為限。

據保發中心統計,到8月底,壽險業投資專案運用及公共建設金額僅239億元,僅占其可運用資金0.2%左右,且已逐年遞減,這次政府推動愛台12項建設、各項基礎工程等,都希望引導壽險資金投入。

壽險業者表示,最佳的投資方式就是政府發行建設公債,壽險業就不限金額投資,且能有固定收益進帳;其次才是直接投資公共建設,但壽險資金其實對投資公路、運輸系統等極有興趣,因為可規劃完工後的現金流量,甚至可靠收取門票、過路費等,逐步清償當初投入的資金,最後把所有權還給政府。

但壽險業建議的參與經營、代管等,都被金管會否決,原本要修規定,增加放款部分,最後也決定回歸146條的一般放款即可;另外壽險業希望額外增加25%的BOT案等公司的公司債投資,這部分也未納入這次修正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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