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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職業傷病防治中心」9家醫學中心及52家職業傷病門診

新聞小辭典-職災的職業暴露舉證責任
2010-11-10 01:14
工商時報 薛孟杰

根據現行規定,勞工發生職災,若要申請職災給付,或循司法途徑向雇主要求賠償,都必須親自負起「職業暴露舉證責任」,也就是說,要自行證明從事的職業與職業災害「有因果關係」。不過,實務上,勞工要負起職業暴露舉證責任卻相當困難,因為包括能證明勞工出勤的「出勤表」等資料,都掌握在資方手中,勞工除非循司法途徑、向法院提出要求,才可能取得。

再者,證明勞工職災與職業有關的關鍵證據,工廠設備配置都由資方掌握,部分雇主甚至在職災發生後,立即更動設備湮滅證據,勞工舉證很難。

勞委會因此修訂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草案,明訂職業暴露舉證責任將改由資方負責,換言之,當勞工提出職災賠償之訴時,必須由資方反舉證勞工職災「與職業無關」,若無法舉證,勞工主張就有理。勞工不必再辛苦向資方申請證據,相對而言,爭取補償的可能性將比現在高。

放寬職災標準 擴大職災服務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即時報導
2010.11.09 06:39 pm

針對高科技業員工過勞死,卻很難被認定是職災的問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出席職業傷病防治服務網記者會時表示,勞委會未來將修訂「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把職災的職業暴露舉證責任轉由雇主承擔,使勞工舉證時不必擔心無職災證明。此外,勞委會也正與國內外專家研議,最快2個月內將會放寬過勞死的認定標準,例如放寬工作時數等。

勞委會指出,全國職業傷病門診的診次以增加至每周181診,較過去提高3倍,也成立職業傷病服務網及全國職業傷病服務專線(02)3366-8266,讓更多勞工避免職災傷病。

新聞圖片來源:台灣醒報
實際入稿日期: 2010-11-09
職傷中心遍全台 勞工過勞死列賠償
台灣醒報記者周承諺報台北報導

11月6日富士康又傳出跳樓事件,雖不在台灣發生,但再度讓勞工健康的議題浮上檯面。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出席職業傷病防治記者會表示,勞委會已積極拓展職業傷害防治中心據點,同時也將勞工朋友關心的過勞死項目列入勞保賠償項目,保障藍領階級。

全台的職業傷病防治中心不僅提供醫療上服務,若勞工不幸因工作意外受傷,可以到指定的職業傷病醫學中心,申請醫師診斷證明,來向勞保及雇主申請賠償給付,計畫推廣2年來,勞保給付案件成長2倍,醫院協助復工也有1343人,復工率高達60%。

2009年勞委會通過憂鬱症的勞保給付,過勞死則是勞委會今年要列入的重點項目。為了讓給勞工享受們更多保障,勞委會已蒐集國外資料與本土案例進行檢討研究,重新研議「過勞死」認定標準,並向有利勞工方向更新。勞委會表示,最快兩個月內將會完成新的過勞死認定標準。

勞委會將來也會透過現場環境調查、工作時間及預防勞工疾病上著手,讓勞工工作無後顧之憂。王如玄期許台灣能夠像日本一樣,能將52家職業傷病門診再做更精確的劃分,像大醫院一樣分門別類,確保對症下藥,整體勞工醫療網可以更加完善。

記者會現場也請到有職傷經驗的邱爸爸跟大家分享,從事需要搬運重物的水管工,因為神經受損開刀透過台大醫院的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提出醫師申請證明,也獲得勞保賠償,讓生活免於挨餓受凍。

2008年起勞委會開始擴大「職業傷病防治中心」,目前為止全台已經有9家醫學中心及52家職業傷病門診,可幫助更多勞工朋友預防職業傷害或協助意外賠償。

職病防治網絡擴大 勞保給付案成長近2倍
2010/11/09 13:31
黃悅嬌報導

勞委會建構職業傷病防治服務網,2008年起擴大結合9大醫學中心及52家職業傷病門診醫院,每年服務超過一萬人次,比起過去成長3.2倍,職病發現率每年增加1350件,勞工因而獲得勞保職災給付案件成長近2倍。

李先生從事鎳礦冶煉工作25年,長期暴露於鎳粉塵作業環境以致罹患肺腺癌,透過勞委會職業傷病防治服務網提供的醫療診斷等協助,目前正與服務單位打官司,爭取相關賠償,李先生的女兒說,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

勞委會在2003年建置職業傷病防治服務網,2008年改以委託模式擴大結合9大醫學中心及52家職業傷病門診醫院,讓全台灣的勞工在30公里內即可就近尋求職業傷病的服務,

包括職業傷病預防、工作因果關係診斷、調查、復工評估轉介及補償與健康諮詢等。擴擴大服務網絡後,每年服務人次超過一萬人次,比以往成長3.2倍,職業病發現率每年增加1350件,讓勞工獲得勞保給付案件也成長近2倍。

根據勞委會統計,與工作相關的職業病前3名,依序為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職業性聽力損失與職業性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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